也感謝勸退的大大們,小弟只是想法,並不會說有強烈想去執行的意念。
#感謝10樓的方法 ,原來還有這樣。小弟是以為需有車禍才能處理。當抓爬子也不錯。
果然po 文在01上面會有退或進的方法。
以下原文
小弟本身跟某人有一段不愉快,雖然時間過了,但對方是個常常過來挑事又不敢出手來跟我對打,只會出一張嘴的中年男,六日固定休息有時外出喝酒,或是在家喝。
六或日他在家的期間,小弟會帶太太和二個未滿二歲小孩,出門時他在屋內要是聽聲音就會出來叉腰狂看,這在法律是不成要件,但小弟透天厝的門口有二支監視器(一支照得到他站在他家門口的),車上還有行車記錄器。
估計這場車禍會是在他如果是酒後騎機車回家,再門口遇到小弟時加上他要是滿臉通紅,又是用很猥褻的眼神看帶全家出門的我時,選他在已經下機車的時後,小弟想用我的機車去碰倒他的機車,搆成事故。並請警方過來量對錯。
整個酒駕會被另一支監視器完整錄下由巷口騎乘回家畫面,另一支錄下碰撞倒車畫面。
目前監視証據有二次至三次有錄下整個他目送你開車離開的過程。
小弟目前是採不理他。
當然要幾次後他覺得我不採理他,無聊了沒再持續可以免除這動機,但要是一直經年數月,小弟就想用此方式,知01之先進大大各行各業的領域會持正反意見,故想聽更好的對策。
回應喵喵:家有二老,他們不會想搬。
要是有死巷透天換豪宅我也想換,不過小弟身家只有200w現金。買宅還是個夢
回應三樓大大,這我有想過.我是想他是沒這個膽,他不會想呆在裏頭,他也是有二子女,都長大了而已。他敢亮刀我就先報警管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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