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9ccc wrote:機車在右側 汽車是直行照道理說 汽車是無敵 你說的沒錯這種情況如果在國外以「路權」判定,直行汽車一定是無敵;就算機車騎士不幸身故,汽車駕駛也不會負擔任何肇事責任 只不過你身在台灣,法規中的:未注意車前狀況(刑法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濫用),所以直行汽車應該是30%肇事責任起跳 歡迎來到鬼島
will86828 wrote:我好奇問一下如果今天...(恕刪) 法規很清楚,除非是同車道的「前後車關係」,否則變換車道時就應該確認隔壁車道安全才能變換;所以你所說的情形是內側車道直接右轉撞上外側車道的情況,當然內側車道負肇事責任應該無庸置疑 只是國內因為在平面道路行駛時允許「車道分割」,所以許多狀況下反而令肇事責任難以判斷
中原一點紅 wrote:法規很清楚,除非是同車道的「前後車關係」,否則變換車道時就應該確認隔壁車道安全才能變換;所以你所說的情形是內側車道直接右轉撞上外側車道的情況,當然內側車道負肇事責任應該無庸置疑 挖鼻孔只是國內因為在平面道路行駛時允許「車道分割」,所以許多狀況下反而令肇事責任難以判斷 鬱卒(恕刪) 言下之意是就我例子所述摩托車也會因此吞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30%肇責?
E39520 wrote:中國民國交通法規規...(恕刪) 沒錯~交通法條看看就好~對於誰對誰錯~不是很重要啦~因為有死的最大~然後有受傷的第二大~最後沒有受傷的~就算你對~反正還是會有肇責的~(光是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就不可能100%沒責任)(光是以刑逼民,受傷驚嚇,身心受創,調解,法院,互告...就有得玩)台灣沒有路權的觀念~比如:我在直行車道~而且我遵守號誌直行中~旁邊不管什麼東西來撞我~我絕對贏~我綠燈~你闖紅燈被我撞死~我還是贏~因為台灣都是攪豬屎的觀念(大家互相啦~這邊搓搓那邊揉揉~就這樣四四六六算了~)所以保險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