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就是拿來用的,不然花錢保險幹嘛

出險一次預估保費會漲二成,但因車子會折舊,實際漲幅頂多幾千或是持平

出險後又以三年為觀察期,三年頂多沒有優惠(車子每年都會折舊,保費理論還是會每年下降一點)

首先
1.0你的保險公司不會同意你跟對方私下喬好,之後再跟你的保險公司求償。

2.0一定要有報案紀錄..你的保險公司才會理你。

3.0 出險;這名詞是由保險公司替你處理事故。
3.1 (一定要有筆錄)
3.2 (肇事責任判定0%明年你照樣保費打折)
3.3 還沒判定肇責,根本不必理他【或者他的保險公司】


4.0 建議你直接出險,請你的保險公司跟對方盧,你才能全身而退。
4.1 出險..修車..簽屬一份文件【代位求償】...修車費用只要沒高過你車輛鑑定殘值...你不必花1毛錢

5.0修車期間若有租車...可以跟對方求償

-----------依照我的經驗------你這條對方賠定了
是我一定修!
之前被回收阿北A到幾次,我也摸摸鼻子!算了
這種蓄意搶車位,我不會客氣的!
kopio wrote:
請教一下各位先進,小...(恕刪)

簡單說你當車禍處理就好了,你直行車路權大,他左轉外加違規從對向車道切,對方如果有保險基本上全賠,如果對方沒保險車損相關拍清楚,一週可以去警察局到車禍現場圖,或30天後調車禍判定,談談看談不出個所以然就直接調解吧

對了如果你有保險最好叫保險員跟他談(如果你的保險有陪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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