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1.0你的保險公司不會同意你跟對方私下喬好,之後再跟你的保險公司求償。2.0一定要有報案紀錄..你的保險公司才會理你。3.0 出險;這名詞是由保險公司替你處理事故。3.1 (一定要有筆錄)3.2 (肇事責任判定0%明年你照樣保費打折)3.3 還沒判定肇責,根本不必理他【或者他的保險公司】4.0 建議你直接出險,請你的保險公司跟對方盧,你才能全身而退。4.1 出險..修車..簽屬一份文件【代位求償】...修車費用只要沒高過你車輛鑑定殘值...你不必花1毛錢5.0修車期間若有租車...可以跟對方求償-----------依照我的經驗------你這條對方賠定了
kopio wrote:請教一下各位先進,小...(恕刪) 簡單說你當車禍處理就好了,你直行車路權大,他左轉外加違規從對向車道切,對方如果有保險基本上全賠,如果對方沒保險車損相關拍清楚,一週可以去警察局到車禍現場圖,或30天後調車禍判定,談談看談不出個所以然就直接調解吧對了如果你有保險最好叫保險員跟他談(如果你的保險有陪你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