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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01922001 wrote:
今天如果機車騎士開的是汽車
橘色汽車應該也還是會撞上去
因為他沒看到
機車騎士轉彎完成應該加速
而不是繼續龜...(恕刪)
已經有人提到了(wei757大)
第 102 條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基本上若是兩汽車以路線來看會是拍攝車路線的車輛的錯!
不過基本上看到待轉標誌機車的輸面就大了!
機車:我沒看到待轉標誌!
汽車:我沒看到您(機車)!
所以我猜肇責,機車:汽車>>8:2!
plusv wrote:
開車的也太誇張,
這樣也能撞上,
我看是分心在做其它事.
當然有可能不一定是A柱,或許標題也可以改成
" 請大家行車不要使用手機!!"
"請大家行車多注意死角!!"
"請大家行車不要分心"........等等!
但是最主要的還是"請大家行車多注意被撞候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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