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車禍被提告過失傷害了,很困擾~"~


天使殺手 wrote:
今年一月初時我開車...(恕刪)

建議直接花三千去做肇事鑑定
警察初判表寫的都很模稜兩可

天使殺手 wrote:
今年一月初時我開車...(恕刪)


有影片就拿出來

講得不清不楚也有失公允
既然有保險,額度也夠
直接請保險公司出面,辦出險吧
至於過失傷害,只要保險公司有理賠就寫和解書,有和解書就可以請對方撤告了

天使殺手 wrote:
初判表都寫明對
天使殺手 wrote:
機車駕駛伯伯只有輕微擦傷
但後座的婆婆有顱內出血(當時安全帽未脫落撞到地面)
送往成大急救後住了加護病房一陣子後
二月初就出院到洗腎中心住
因這位婆婆本身有貧血及糖尿病但未開始洗腎
是車禍過後成大醫師在婆婆狀況穩定下來後
建議已經可出院,但需要開始洗腎


意思是打我臉一拳,我告了傷害,然後腳痛、屁股痛,蛋痛
都順便來請款?

就我的小小經驗來說,車禍全責,你越是展現誠意十足,只會換來吃人夠夠
還有,通常對方笑笑的說出,別擔心,人沒事就好,這就要非常擔心!!

既然告了,就給他們告吧,多問問你的保險人員過往經驗,以及請教一下律師
法院判賠通常先扣除保險可請領部份,接下來就所剩無幾。
要不到那麼多錢的。
其實根本不用看影片了

因為過失傷害肯定成立(只要有一丁點肇責都會成立) 肇責判決也不是網民說了算


現在就是看你要不要背前科了(這就是以刑逼民 不過過失傷害前科根本無所謂)

不想背 乖乖和解 徹告無事 但保險不想賠的 除非你能說動保險公司 不然你得自補差額


對方獅子大開口? 保險公司不想負擔太多?

你也不想自補差額太多 寧願背前科 給他告

出庭態度好 刑事頂多判3個 一千可換一天 付個9萬 了事


之後會移交民事庭 依照程序走 該鑑定還是得鑑定 該出庭照樣出庭

民事判決下來(依鑑定跟受傷程度工作能力判賠償金額) 只要總金額 不超過保單金額 保險公司都得賠

那可不是保險公司說不想賠就算數的 你不用負擔


簡單說
1.被告過失傷害 你會背前科 加上長長的訴訟過程
但你不用自付太多 有保險 最後錢的問題 保險得負責

2.不想背前科 和解 除非對方願意降低和解金 或保險公司願意賠
不然 你得自己補貼很多 好處 有錢好辦事無前科


我都研究到有心得了....
謝謝大家的回覆與建議

當時行車紀錄器的影片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5aqxXXGVqA

15秒 機車騎士有向右後方轉頭(可能是因為這樣導致機車的行駛路線有偏移)
17秒 發生擦撞
天使殺手 wrote:
今年一月初時我開車...(恕刪)


1.聽您的描訴,您是從後方超車擦撞到,這你應該是毫無勝算了,去鑑定,進法院都一樣,下次超車時,切記不要彎道超車,另外,機車要讓多一點。

2.您運氣不錯,保險額度夠,且沒死人,這樣應該有機會拼緩刑,不會留下前科

3.再來是保險公司不肯付,這才是重點,早點付錢就沒事了。保險公司現在都很機車,殺價當業績,也喜歡送案主進法院。要知道,一旦過失傷害確認,你要自己背前科和罰金,保險公司還可以爽爽不付錢。記得善用客訴和金管會申訴,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被賣進法院還傻傻的幫保險公司省錢。

我剛處理完一件車禍,對手反而是保險公司...真的是很懷念國外那種保險現場開支票的制度


你這CASE,大概會進法院談了,但只要保險公司在刑事定獻前把錢付清,對方大概就會撤告了,你就可以全身而退了。記得對對方態度好些,如果經濟能力許可也幫對方一些,這些進法院法官 檢察官都會問,有助爭取緩刑。保險公司那天天去客訴,必要時投訴金管會,務必要求盡快解決。

看完行車記錄器了,補充一下,事實上你有讓,但可能讓的不夠多,因為對向剛好有機車壓中線,再來因為過彎你也在加速,只能說你運氣不好了。不用自己去花3000鑑定,進法院,法官會要求做鑑定。對方轉頭那需要更多證據,你可以調調看路邊有沒有監視器,警方監視器兩個禮拜就洗掉,動作要快些,你之後可以考慮加裝四向行車記錄器。

sp006780 wrote:
其實根本不用看影片...(恕刪)


在投保理賠額度範圍內,
保險公司可以放任讓你背前科,也不理賠嗎?
如果是這樣, 那消費者為什麼還要花大錢保高額度呢?

純粹個人疑問, 如果知悉再請回答.
sp006780 wrote:
其實根本不用看影片了

因為過失傷害肯定成立(只要有一丁點肇責都會成立) 肇責判決也不是網民說了算


現在就是看你要不要背前科了(這就是以刑逼民 不過過失傷害前科根本無所謂)

不想背 乖乖和解 徹告無事 但保險不想賠的 除非你能說動保險公司 不然你得自補差額


對方獅子大開口? 保險公司不想負擔太多?

你也不想自補差額太多 寧願背前科 給他告

出庭態度好 刑事頂多判3個 一千可換一天 付個9萬 了事


之後會移交民事庭 依照程序走 該鑑定還是得鑑定 該出庭照樣出庭

民事判決下來(依鑑定跟受傷程度工作能力判賠償金額) 只要總金額 不超過保單金額 保險公司都得賠

那可不是保險公司說不想賠就算數的 你不用負擔


簡單說
1.被告過失傷害 你會背前科 加上長長的訴訟過程
但你不用自付太多 有保險 最後錢的問題 保險得負責

2.不想背前科 和解 除非對方願意降低和解金 或保險公司願意賠
不然 你得自己補貼很多 好處 有錢好辦事無前科


我都研究到有心得了.......

丹尼爾

1.聽您的描訴,您是從後方超車擦撞到,這你應該是毫無勝算了,去鑑定,進法院都一樣,下次超車時,切記不要彎道超車,另外,機車要讓多一點

2.您運氣不錯,保險額度夠,且沒死人,這樣應該有機會拼緩刑,不會留下前科

3.再來是保險公司不肯付,這才是重點。保險公司現在都很機車,殺價當業績,也喜歡送案主進法院。要知道,一旦過失傷害確認,你要自己背前科和罰金,保險公司還可以爽爽不付錢。記得善用客訴和金管會申訴,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被賣進法院還傻傻的幫保險公司省錢。

我剛處理完一件車禍,對手反而是保險公司...真的是很懷念國外那種保險現場開支票的制度(恕刪)



好文章

天使殺手 wrote:
謝謝大家的回覆與建議
當時行車紀錄器的影片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5aqxXXGVqA
15秒 機車騎士有向右後方轉頭(可能是因為這樣導致機車的行駛路線有偏移)
17秒 發生擦撞


影片的確不需要看了...

我曾經發生跟你很類似的車禍,最後是被加上應注意而未注意
所以你最少都有一點點責任的。

既然有責任,
那對方告你過失傷害就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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