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突然開門害我摔車 誇張保險公司只願意賠五成


f199171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5/26...(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 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
其先行。

所以堅持全賠吧~ 順便跟警察拿一下影本
在調解會上拿出來~
如果他們還是說不賠就告給他死吧~

銀噹•馬汀 wrote:
坦白講請堅持全賠....(恕刪)


對方現在不認帳 也不肯接電話
保險公司說 要拿出證明
但根據我的了解要告下去才拿得到資料
所以
就先調解吧.....
先去估價吧
有傷全部換新
工資請老闆照高標準開
調解估價單帶去
如果他們願意六成左右和解
說不定估價單的六成可以全額幫你恢復原狀
當然以上是最簡單最不傷和氣方法


當事人自行息事案件,為予初步判定
還真的第一次聽到這種初判表


題外話
對方保險出面
那請把所有因為車禍造成損傷的財損都要報出來
安全帽
鞋子衣服...之類的

當然你們車禍跟A車毫無關係


ananan6602 wrote:
先去估價吧有傷全部...(恕刪)


不巧
我的車是最近很紅的那台玻璃車

反正有傷都顧進去了

車體有保險給保險公司處理
我要求償的是財損

f1991714 wrote:
對方現在不認帳 也...(恕刪)


既然對方不認帳 那就別太客氣了
我的感覺是這樣不知道對不對
AB發生車禍
所以連帶使B害到C
應該是B要負責C
然後AB之間去論責
如果有A的責任B才針對損害到C的部分向A求償吧

我沒有胸部 wrote:
我的感覺是這樣不知...(恕刪)


嘿~這就是我的主張
不過對方的保險公司說不要......

我實在好想公布是哪一間公司喔
所以打燈 就可以無視後方來車??
這樣還是別出來開車害人了....
請問,樓主哪裡有受傷嗎?






f199171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5/26...(恕刪)

f1991714 wrote:
不巧 我的車是最近...(恕刪)

是勾勾露嗎
電動車起步蠻猛的
再加上沒聲音
雖然對方沒很靠邊
而你也鑽車
但你要超車也請從駕駛那超比較安全
不然你十條命都不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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