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我大屋奪我田 wrote:一開頭頂多算壓線,不算跨越4個輪子都有變換車道才算跨越所以他無法檢舉他自己挖鼻孔...(恕刪) 1壓雙白線沒有違規 壓雙黃線都沒有違規 要整台跨過去 有送過件就知道2沒有車子可以檢舉自己行駛中的違規 要後車來檢舉才行
t018893000 wrote:現在有行車紀錄器之後...(恕刪) 感謝大大的回應~有行車記錄器不是為了要去無聊舉發或其他原因而裝置的,是為了保護當行車有事件發生可以有依據佐證來釐清發生的原因提供警察單位判斷結果,而本人會舉發是計程車的行為已經要造成車禍事故前因關係了,請大大能明白小弟的說明!謝大大
ahriman000 wrote:看影片一開頭你應該也...(恕刪) 大大你好:該路段在全家便利商店前為二線道,過了便利商店路段為三線道,小弟當時在二線道外線道要駛入三線道的中線道,必會壓到雙線的!希望大大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