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件是加裝水溫表被罰,但警察有說安裝安裝紀錄器...導航...手機架....USB...通通不合法嗎?這個麻煩確認一下,不然還真讓人恐慌,我的車不只行車記錄器,還裝了後行李箱、引擎保桿、手把護弓等。要全拆下還真麻煩。
Latios_JP wrote:
注意...機車安裝紀錄器...導航...手機架....USB...通通不合法....
苦主機車加裝USB水溫表就被警察以改裝為由開單
轉自FB(恕刪)

你轉貼是故意不附車主PO的原車照嗎?
這輛車改很大,會只開USB水溫表的罰單會是這麼單純的理由嗎?

壓力鍋 wrote:
這一件是加裝水溫表...(恕刪)


加裝本來就不合法,但警察真的要開你單還有一大堆法規能罰,你看路上加裝包含野狼後面的橘黃大水箱也不合格,送報車左右長度過把手也不行,警察也是沒在抓...

會開加裝USB的單,我怎想都覺得車主的問題,只加USB水溫表,其他沒有我不相信,只是其他取締舉証不易才會開這個
舉例:就算排氣管吵的要死,有如孝女白琴開廣播哭的聲音旁邊沒環保局就是不能開罰
天皇大帝說

裝行車紀錄器是違規

那就違規呀!

反正我又不是你的國民!

綠燈行也是違規喔,我也會虎爛!
如果有其他照片早放上來了,就是沒找到
seatree wrote:
你轉貼是故意不附車...(恕刪)

weaber wrote:
加裝本來就不合法,...(恕刪)

加裝(改裝)並非不合法,
前面也有朋友貼出相關法規,
除了明令禁止的部分之外,
其餘只要沒規定的都算合法,
有規定的則是須依公布的標準來做(例如排氣管)。

以本案列來說,
標準程序應該是由警察開出驗車單責令車主至監理單位驗車,
然而警察未證明加裝水溫表會影響行車安全就擅自開單,
已經違規瀆職在先了,
車主絕對是可以申訴的~
althewind wrote:
標準程序應該是由警察開出驗車單責令車主至監理單位驗車,
然而警察未證明加裝水溫表會影響行車安全就擅自開單,
已經違規瀆職在先了,
車主絕對是可以申訴的~


瀆職?

他開的這條 不用去驗車,繳繳罰單就好。

相信我,驗車和繳錢,我會選繳錢就好。
錢多裝水溫表,沒錢繳罰單嗎?

你以為去監理站驗車,他只要拆掉水溫表就好了嗎?

當年玩大改車體驗過驗車,當時若能開我這條,我就不用花錢找黃牛幫我驗車了。
重點是,很麻煩,有些東西一定要換回原廠才能去驗。

警察是好人。


別瘋了

改裝本來就違法

改之前就要認知 被抓只是剛好而已

不信可以去驗車看看 合法改裝完每次都要驗車 小弟已經跑了很多次了

你以為我是去跑好玩的啊? 行照上都要加註好不好..

申訴? 罰你去驗車就好了 包你拆不完 罰單罰到飽


水溫表??

要說那是現在氣溫計....會不會比較梗的過???
最新消息是申訴後警方也認為不妥主動撤單了,
請看新聞連結


樓上認為加裝水溫錶就是違法改裝的各位朋友還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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