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ssley wrote:我是酸五樓不是酸樓...(恕刪) 我當然不知道你在酸五樓但是我知道你在酸四樓XD看來你也看不懂我再酸你.. 哈哈哈哈....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四樓講的是紅色這幾個字啦,昏倒你自己不懂還說啥塗抹牌照,樓主都自己說是樓主遮的.. 你還在酸啥如果在牌照上面黏個凸面鏡,就算沒碰到字,那會被罰,因為用閃光登照相時,會"不能辨認其牌號"但是如果在旁邊放平面鏡或放光碟,這會遊走在法律邊緣...有關牌照的都是拿四樓貼的這法規來罰....
rookjacky wrote:沒錯 已向公路總局...(恕刪) 是不會罰啊,但要臨時驗車拆掉,多來幾次他就不會想裝了,這才是目的,他有沒有被罰錢對其他人根本沒影響。若都想說不會罰就無作為,那他當然就故我囉,然後就會影響到其他人,所以才說要拍到反射影響車牌辨識或他人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