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於「內車道」,被後車閃大燈!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這不是國道標語很常出現的嗎

只要在超車道有人要超車

你就是要讓

他有錢開多少是他家的事

是警察的事


看到後照鏡這種開超過速限的人

我都是先讓再說

等等出事被牽連

多衰耶!!
a73905 wrote:
以定速120km/...(恕刪)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
意思應該是前面沒有塞車的狀況下,"

難道是我的中文有問題?
於不堵塞行車應該是不堵住後方的行車吧.....

而且"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得"應是當前方的條件滿足時"才"可以吧!....

最後,
國道警察是以版大的儀錶為準而去判斷超速與否的嗎?
否則,版大如何去判斷閃燈之人是否有超速?搞不好對方的儀錶才顯示110咧!
a73905 wrote:
我的車是2016進口新車
輪胎、輪圈都是原廠的
錶速120km/ h,GPS117∼118km/ h
一路上所有的車都在被我超車
我是超速行駛於內車道,
不是龜速佔用內車道。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
意思應該是前面沒有塞車的狀況下,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我的車表速120km/h時GPS時速約114-115km/h

請問我以表速120km/h開在內車道被同為表速120km/h的你從後方的逼近時

我要讓嗎?
高速公路上都有寫:內側車道是超車道,超完請駛回原車道。
你可能開太快了看不清楚吧?


另外我覺得不論開在哪個線道,後方有快車追上來,基本上都必須評估是否要讓它,何必為了賭氣賠上性命?
所謂的超車道就是有人比你快你就要讓不是嗎?這跟開多少應該沒關係吧?只要有車比你快讓出車道很合理啊!通常應該要發現就自動讓出,等到人家閃燈或是按喇叭讓出也不算太遲!重點就是要讓!而且開內線比較有優越感嗎?又不是寶可夢佔擂台可以換10元寶可幣!
以我的速度我也是:超車者,不是佔用者!
只是後面唯一的那輛車比我更快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意思是小型車於不堵塞後面行車狀況下??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如果我一直保持全高速公路「最快速」的車速,
行駛於內側車道,前面車子都讓開、讓開、讓開
我就可以一路順暢到底了??
a73905 wrote:
以我的速度我也是:...(恕刪)

如果連續一直進行超車行為當然可以啊
只是事情往往沒您想像的那麼美好

被前車擋住
您如何判斷前車未達法定最高速限?
小弟一直對這很好奇?

當您的後車不小心想不開
想要開無雙時
還在內車道的您也可能遭受牽連....

-----
前車若是以些微的速差來進行超車這活
就算您開200
依法也是要等...

別懷疑
台灣人超車總是能而示不能
(90超89,看過沒有?)
今天路上就遇到一台時速90開在內線,

眼看該車前方一片光明, 後方擁擠不堪, 他就是不滾回中外線

逼得大家都得找空檔切到中線道去超她的車

我跟他並行的時候用力按了幾下喇叭後才超過去

後來看後照鏡該駕駛好像有知覺了, 切到中線道了...
都說超車道了
還在那邊堅持最高速限
那超個屁喔?

a73905 wrote:
以我的速度我也是:超車者,不是佔用者!
只是後面唯一的那輛車比我更快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意思是小型車於不堵塞後面行車狀況下??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如果我一直保持全高速公路「最快速」的車速,
行駛於內側車道,前面車子都讓開、讓開、讓開
我就可以一路順暢到底了??:...(恕刪)


重點來了!
前車(你)是超車者,當然是要超中線車輛,當超越中線車輛後距中線車輛有前後安全距離後即喪失超車權,因為後車比你快變成後車取得超車權,那前車(你)就該切到中線。
否則就是你持續加速讓後車比你慢,就是你講的保持"最快速"的車速。

基本上就是讓有超車路權者能左側超車,在內線道你是前車而後車比你快,試問後車要怎樣左側超車?
當然就是你要讓開,不然就是請加速比後車快!

後車比你前車快且你在沒有超車事實情況下你不讓道或是加速,後車逼迫減速等在你後面維持安全距離,不就是造成堵塞後面行車嗎?

一樣重申,都跟速度無關而是車輛相對位置關係。

像是我自己開在內線,後面有車迎上來我除非剛好在超越中線車輛,越過後我就會讓給後車先走,不然就是再加速讓後車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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