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aph.akira wrote:在01潛水多年第一...(恕刪) 裝行車紀錄器的用意之一不就是要保護自己.這個case 我看不出來你有甚麼責任,沒超速,又距離他超過60cm..最重要的是又有行車紀錄器佐證,你應該跟他要鈑金的錢...而且換句話說,如果這樣都可以獲得賠償那阿貓阿狗缺生活費也可以來這麼一招了.....
如果可以當然雙方和解最好,主要是看對方要求什麼,獅子大開口的話就只能把程序走完讓法官去決定了.很多歐巴桑當初騎車也不知道是誰教的,起步都是站在腳踏車一側,一腳踩著踏板然後另一腳蹬地加速再上車,這種起步方法看了都覺得累,更重要的是非常不穩定,實在是非常糟糕的騎車方式.
lch0564 wrote:遇到這種,不用講太...(恕刪) 一發生事故就有打電話叫警察與救護車也有去醫院關心一下狀況再去做筆錄因我認為是她撞我所以等她來電談和解(我的失策)直到第3天我才去電瞭解她直說是我撞她還說肇事者避不出面已請承辦警送調解委員會對我邀請見面談和解是斷然拒絕已有心理準備以時間換取空間就去調解委員會吧再不濟就上法院了米白目 wrote:裝行車紀錄器的用意...(恕刪) 她看了這影片仍執意說是我去撞她唉~grezzo wrote:如果可以當然雙方和...(恕刪) 完全是無言了希望遇到的法官不是一直要逼我跟他和解的那型seatree wrote:可以去問看看轉角那...(恕刪) 一語驚醒夢中人待會就去洽詢每次和對方通完電話都異常失落真不知是她委屈了還是我委屈了看完大家的留言又覺得自己在法理上應該是沒錯只是和解一條路好像有點曲折啊
seraph.akira wrote:是啊我以為大家都是這樣認知但對方堅持是我去撞他不管是用車頭還是車身總之就是我去撞他的 唉..有天我騎車上班。我也是直直騎後面有一個女騎士,想從我右側鑽過。但技巧太差,a到我排氣管。我只是「回頭瞪她」,不打算追究。她卻開口吼了.....:你幹嘛撞我呀!!!你幹嘛撞我呀!!!你幹嘛撞我呀!!!我瞬間理智斷線,換我吼到警察路過看見從大馬路的對面跑過來關心了。
雖然可以推測碰撞原因但行車紀錄器沒拍到碰撞瞬間爭議還是免不了1.走法律途徑,大家來槓 (不怕麻煩)2.花錢消災 (退一步海闊天空)這是個人取捨、價值觀的問題自己就可以決定上網路問也沒用問完了也是二選一就算把鄉民意見統計出來告訴對方:多數鄉民認為錯在自行車,所以我不賠對方也不會接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