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神A很白目而已
開車在路上有意無意都好,誰沒有插過隊,
但就算我這種情形插隊,我會讓拍攝車先走。

以免遇到想搞事的,故意頂上來,那就有得喬了
參考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
第三十三條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一般道路
第四十八條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第四十五條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lch0564 wrote:
不是國外的月亮比較圓,說真的是大家的水準不夠

台灣真的算已開發國家嗎?

台灣人的民族性就是很難自律
是需要被管的
非熟人或急事請勿私訊,謝謝
看起來都是在可以變換車道的地方變換車道,應該沒有違規,但這一條應該成立: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兩個字就是...硬切

lch0564 wrote:
最近剛結束日本自駕...(恕刪)


個人認為日本人之所以很守法是因為違規罰則/後果重到他們不敢違法!

參考小薛大的文章

如果台灣也能比照日本的交通罰則,

我想我們也能跟他們一樣"自律"..

雅客山莊 wrote:
你硬擠他有什麼意義...(恕刪)


以前年輕氣盛的時候,還曾經因為被一台汽車逼到差點犁田,

氣到追上去把車主攔下來用安全帽砸他車,再用三字經狗幹到對方報警.....


現在年紀大了,車上載著妻小,

遇到這種事情..油門一放,煞車帶一下.

深呼吸一口氣,






再緩緩按下行車紀錄器的存檔鍵...

約莫兩個禮拜後,對方就會知道自己錯了...
lch0564 wrote:
最近剛結束日本自駕...(恕刪)


沒錯!!

在日本開車都很舒服~~ 大家禮讓心都很強~ 自律性高違規也少~

打個燈就會有車肯禮讓你~~ 打燈的心存感謝!! 禮讓的接受感謝~

在台灣開車..........我讓你會少塊肉!! 路權不在你~~滾吧!!..........

Cowboyz wrote:
大約一分零五秒左右...(恕刪)


不過就是擠輸了,上來求救兵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majestyboy wrote:
以前年輕氣盛的時候...(恕刪)


沒錯~~~ 很多事情根本不用去硬碰硬!!! 一點意義都沒有!!! 浪費時間~~
收個油~讓一下!! 自己心平氣和!! 檢不檢舉~ 自主權在自己~
黑車車道的標線指示是往前行與左轉~~結果他硬插右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

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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