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交通檢舉,車號清楚,居然回覆模糊!


Denimshop wrote:
可以再寄到警察局長信箱投訴 會再轉到交通隊處理
我上次在新竹縣舉發 檢舉完到確認開始送專屬機關製單都超過一個半月時間了
人力不足處理慢就算了 有些退件原因還很誇張
上次我檢舉違規佔用車道正中央停車 因該店家長期佔用車道併排停車 實在是忍無可忍 會車很麻煩又危險
結果交通隊竟然回覆我說:該道路未設有路面邊線,緊靠路面邊緣即可臨時停車,因附件照片間隔未逾三分鐘,無法確認該車為停車狀態

明明停在車道正中央寫成緊靠路面邊緣停車,照片清楚拍攝車上無駕駛人,卻寫無法確認該車為停車狀態,有夠無言!

...(恕刪)

袒護違規人不意外阿
違規人最少有三百萬大軍
你檢舉人了不起一萬小兵
就算從選票上來考量
也是要三百萬票阿

反正遇到這類問題
就全部把原文跟警方回覆都重寄署長信箱啦
只要你的車牌清楚違規事實明確
告發率99%以上
這種就是標準的袒護違規人阿

從頭到尾一鏡到底
整段影片裡面有一兩秒車牌清楚他不理會裝看不到
只跟你說其他時間車牌糢糊阿

照他的邏輯
就是要從頭到尾車牌都要清楚就對了啦
那這樣黃昏晚上跟高速公路還有闖紅燈的違規都不用檢舉了
很難一鏡到底全部清楚的
一定都會有兩三秒車牌糢糊的
太快或太遠就會模糊


你說的沒錯
不用找承辦員警溝通是對的

拜託
他是官
你是民阿

本來不開單
你叫他開單
他就理你嗎
那他多沒面子阿
你說了他就要聽嗎
你算哪根蔥啊?

反正遇到這類問題
你就一律找他的上級署長
雖然案件還是會回到他那邊
但你找上層交辦下來的威力就是不一樣

還有
你這一案
檢舉未打方向燈不會過

很簡單
第一個車道沒打方向燈
前面準備要變換車道的時間不夠長你拍到他時他已經開始跨越了
警察或車主可以唬爛他前面有打方向燈你沒拍到

第二個車道沒打方向燈
後面影片沒有拍到左邊方向燈到底有沒有閃左邊方向燈已經出鏡了啦
警察或車主可以唬爛他後面有打方向燈你沒拍到

至於連跨兩車道的話沒有罰則
就算要罰也是看他警察老大心情
但看來你這位承辦員警
要他開罰應該蠻難的

今價賣喔 wrote:
袒護違規人不意外阿
違規人最少有三百萬大軍
你檢舉人了不起一萬小兵
就算從選票上來考量
也是要三百萬票阿
反正遇到這類問題
就全部把原文跟警方回覆都重寄署長信箱啦
只要你的車牌清楚違規事實明確
告發率99%以上


有些警察真的就是張口就能吃的飯也不要,像這類的就是另外立個list紀錄案號、舉發日期、警方回覆,待有一定量的時候直接送去政風處督察室調查是否有涉嫌瀆職或者不舉發對象有重複特定對象太多次的話追加一條疑似袒護特定對象恐有對價關係的說法會比較能根除像這樣的國家米蟲。
kan9938 wrote:
新竹的認定是比其他縣...(恕刪)


的確,像隔熱紙貼很黑的車開來新竹都不用找停車位,直接違規停車即可。
不用怕被拍照檢舉,警方會直接打槍說無法判定車上有無駕駛,檢舉不成立。
樓主拍攝到的車輛(於法於理)確實違規
(於情)這路段下班時段從高速公路回堵下來的車龍如不排除,往草根廚房方向的也走不了
畢竟從中華大學方向來的車很少
建議樓主如果從中華大學來的走景觀往市區走內線,中外線留給下交流道往市區或往草根方向的
上述只是建議,大家互相,讓行車更順暢
jules1 wrote:
樓主拍攝到的車輛(於...(恕刪)

sorry,我不是當地人,所以真的不清楚這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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