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要打沒錯,但有些人方向燈一打就跟著轉彎,或許你打方向燈的時機剛好機車看不到而已,讓一下咩
喇叭不需要一直按,連叭了兩聲是要想表示甚麼
streetfighter wrote:
機車逼車,公然侮辱...(恕刪)

很多機車標榜行駛線中路權,依此狀況則樓主是主要路權,
該機車同車道或同道路邊後方行駛,樓主是轉彎車也還是主要路權,
除非各在不同線道才有轉彎要禮讓直線行為,
機車族不是同道邊直行就是萬能。

覺得是樓主錯在先。像這種情形我通常會很注意後方機車,如果後方機車沒有停下來或繞行左側的意思,我會停下來讓他過,然後緩慢右偏關門,不是說我已打方向燈我就可以優先右轉。尤其樓主第一次按喇叭時機車已經在樓主右側,我一定讓機車先過的,不會按喇叭。樓主的第二次喇叭機車已經在你前方,你還按喇叭,有挑釁的味道,他停下來不意外。
轉彎車按那麼多下喇吧....
任何一個騎機車的都會怒吧!?
先不說路權問題誰對誰錯,看就知道雙方都不想禮讓,
不過比中指的行為是可以告公然侮辱的,侮辱不限於語言亦包含行為,
比中指這個行為有很多判例了。
逼車、強制、公然侮辱 不知道成不成立...

但請先送他一張紅單: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綠燈,前方又 一片空曠 無車輛,應該會受理...記得要在"七天"內舉發...
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本人市區道路駕駛都非常注意行車動態。
(恕刪)
影片中汽車駕駛是樓主本人嗎?感覺沒在看右後視鏡?
感覺樓主的喇叭聲蠻大聲的,不知道有沒有改裝過?



說真的,,這樣的喇叭是能示意什
好巴,,機車停車禮讓你,,停在旁,結果更難轉灣,

如果想提醒,,第一次已就夠了
streetfighter wrote:
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恕刪)


看完了

如果是我

我會停下來跟你說你是在巴沙小

---
但看到什麼本人非常注意行車巴拉巴拉,和我裝了8個巴拉巴拉

就知道你一錠是個只太自己聽自己話的聽不進別人說的

所以這版上所有跟你意見不同的你完全不會採納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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