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已經有報案, 報案會有交通事故報案單, 會記下雙方車號...
但是因為這是非一般道路, 不是用交通事故處理條例, 警方不會介入去判斷肇責,
因此這張單子不會有事發經過, 只會有雙方聯絡電話, 車號...
即便是對方很明顯的疏忽, 說真的如果對方要賴, 終究要上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
處理方式如下:
1. 使用對方的第三責任險:
影響: 機車似乎沒有分級, 所以對方明年保費也不會增加
前提是您有很明顯的影片來佐證, 不然對方保險公司也會跟您討價還價,
畢竟有詐保的案例是互撞然後大家各自換新...
2. 如果您保有車體險, 非不明碰撞
您可以選擇出險, 前提是出險時會要求你看事故報案單,
影響到的是您明年的保費, 一次跳三級, 級數網路上都查的到,
以您目前的車體價值來說, 我預估是明年車體險的部分增加30%, 意即1500-2000元
3. 有保車體險+可接受不明碰撞
您可以選擇出險, 這種方式就不需要事故報案單,
但是增加的保費會最多, 比單純車體險(車與車碰撞)還要再多, 詳細數字您可以諮詢您的產險業務
4. 自己修理
綜合以上如果您都不要動到保險, 且這個修理費估價低於5000元的話,
那您可以考慮自己修理,
因為增加三級保費, 要降到您現在的保費水平, 需要三年的時間, 加一加差不多是5000了...
看來看去最好的辦法是用第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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