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沒有做好防衛駕駛,遇到疑似危險因子也不知道要保持距離,一起部就衝到40km/h,沒撞上算樓主命大,撞上了也只是剛好而已啦,自己先回去檢討一下自己吧...不要總是一副仟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永遠都是對的嘴臉...
ahluba wrote:樓主沒有做好防衛駕駛...(恕刪) 我只能說.你不懂國文而且機車從紅燈起步有將近150公尺的距離.不相信以RV的能耐.加速不到就算是50CC的也很輕而易舉我只能說.你發文完全是針對個人看不看的出來.就請各位看官分辨了至於路口.永靖鄉中山路與瑚璉路附近
^女乃~ 井瓦^ wrote:我只能說.你發文完全是針對個人看不看的出來.就請各位看官分辨了...(恕刪) 有嗎?我只是告訴你防衛性駕駛的重要給你中肯的建議而已啊這樣也被說成針對你?真是狗咬呂洞濱不識好人心啊還有你為何會覺得自己被針對了?你得罪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