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emicheng wrote:
實際上路3個車身也...(恕刪)
每個禮拜都會開車從高雄到台南接送女友回家
這個我深有感觸
只要安全距離拉到到一個半車身
就有很多覺得自己活太久的車
硬是要插進來
我真的會覺得
這種車速 這種距離
你硬插進來,也是要馬上踩煞車
除了更容易出車禍,惹火我檢舉你惡意逼車之外,有任何意義嗎?
no8free wrote:
小時候,高公局的廣告說速度每+10km/hr,就要多一個車身距離,
所以,時速100km/hr應當要保持10個車身。
好不容易長大了,上路了,卻發現,10個車身永遠保持不了,
永遠會有人不斷切入...(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