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兩段左轉標誌沒有問題,但你的罰單可以申訴。你可以說是從巷子出來後要左轉的。既然巷子出來後一路上沒有兩段左轉標誌,內車道地上也沒有禁行機車,就不必待轉。有人說這是三線車道或有劃待轉區而必需待轉,是錯誤的。除非這條巷子是只進不出的單行道!
壓力鍋 wrote:有兩段式左轉標誌牌...(恕刪) 提早告示是好的,但再前一個路口貼牌告示,該左轉路口又無告示問題就出來了像前面有人提到367巷沒左轉問題,但有右轉後往普忠路左轉問題但該道路標線在367巷的人出來是可以在榮民南路直接左轉,並無跨越雙黃線問題(請仔細看前面回文的圖)這次被檢舉我只花幾分鐘線上申訴,懶得浪費時間跑監理站,提出這問題是因為覺得該路段標示是真的有問題但沒說過我被檢舉是從367巷出來還是榮民南路直行先承認我有在此論壇釣魚,最初提供圖片也有誤導行為,想看人的直覺感官
glo8812 wrote:但該道路標線在367巷的人出來是可以在榮民南路直接左轉,並無跨越雙黃線問題(請仔細看前面回文的圖) 既然叫人仔細看那就仔細看了,看街景圖榮民南路367巷出來很明顯是右彎標線,所以這巷子出來是不能左轉的,另外榮民南路在仁慈路之前內側車道有標繪禁行機車,過了仁慈路到普忠路這段內側沒繪製禁行機車可能是疏漏。申訴以外也要對道路設施不足的替方提出改進,你申訴時候有沒有順便說明請有關單位在這段路內側繪製禁行機車標線呀?
原來是被民眾撿舉的啊,是我的話會裁製機車在367巷之前行駛到路口直接左轉的影片,避免有人鑽漏洞申訴,我想檢舉人都有相當經驗了,另外以警察那麼怕事的心態會受理開出罰單應該也是證據充分,不管如何,申訴的結果如何記得要上來回覆一下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