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車禍]空中轉體兩圈半重摔落地

Mianhuayubaby wrote:
騎士闖紅燈是不對,不過那紅色轎車也開太快了吧

過十字路口本來就要減速慢行,確認狀況無誤後始得通過

哪一條法律條文說,竟過綠燈的路口要減速慢行?

這麼多年了,01上就是沒人說得出條文,卻一直說人家綠燈過路口沒減速是錯的

一個闖紅燈.... 一個嚴重超速....

二個剛好碰在一起,就GG了

雙方都要為自已的違規付出代價

看了汽車的行車紀錄器,那種開車法,出事是早晚的事,
只是這次是遇上闖紅燈的機車,『嗆司』......
機車騎士違規闖紅燈當然有錯...

但是如果轎車別搶快...

至少有機會讓一條生命可以保留...

撞死人的車主...

有條漫長的法院路要走了...
感恩提供影片
donhsueh322850 wrote:
肇事車主自己記錄器...(恕刪)
原來前一個路口才闖紅燈,兩個不同路口闖紅燈,到這個路口竟然死亡的相遇,哀!!!
劫數!
前面自己闖紅燈逃過一劫,下個路口撞上闖紅燈,在劫難逃
馬3時速應該破百
機車闖紅燈時
應該視線被右方對向內車道四台車子擋住
所以沒注意到外車道高速竄出的紅車
一切天意安排
donhsueh322850 wrote:
小屁孩就是愛開那麼...(恕刪)
該怎麼說呢

照汽車這種開法,總有一天撞到其他倒楣的用路人。

剛好就有一個闖紅燈的出來讓他撞。

幸好沒有波及其他用路人。


我猜啦,紅車駕駛十之八九只會保最基本的強制險,應該不會保第三人責任險。

會保第三人責任險的,基本上也不會有這種開車習慣。

而紅車駕駛這種開車習慣的,通常也不會把保險放在心上,也不用太奢望他會賠償,

雙手一攤沒錢的態度居多。
發文字號: 交通部74.10.14.交路字第21990號函
公(發)布日: 074.10.14
要  旨:
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肇事致人死亡,應如何處罰
乙案
本  文:
查汽車行經有號誌之交岔路口,應依號誌之指示通行,如車流狀況許可
,則尚無減速慢行之需要,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無規定行經有號
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者之處罰?本案汽車肇事致人死亡,如查無其
他違反交通規則之情事,依刑法過失責任論處即可,無須再課以行政罰
。(交通部74.10.14. 交路字第二一九九0號函)

11樓...你的觀點對...但是你忽略了兩點....
1...一般鄉鎮道路的速限是60,70...汽車已經超速了!!
2...法規雖沒規要減速,但是有規定...負責應注意未注意之責任.你就算是開60好了,怎麼...負責應注意未注意之責任???


所以...過路口應該減速慢行,不管有沒有號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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