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下雨,國道速限一樣是100-110


不敢開快就開省道比較安全啊!

a515yy wrote:
傍晚+大雨
我認為車...(恕刪)



diablo0769 wrote:
就算下雨,國道速限一樣是100-110
不敢開快就開省道比較安全啊!



就算是下雨天,是的,國道速限沒有改變。

但為何多數人自動降速?煞車力減弱、視線變差,反應時程拉長,這不是危險性增高了嗎?

版主,習慣開快車,沒人有意見。但下雨天,晚上,還是乖一點較好。

t3629655 wrote:
---------...(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蛇行沒有違法?
我這樣算蛇行?
那請問我該如何改進(切換車道)?
難怪我遇到很多在內線死不切出來的(旁邊無車情況)
害我以為撞車的處破影片........準備上來拍拍手...可惜
ab11216 wrote:
原來內側在右邊
我一...(恕刪)

爭議點太多,若單看你的行車記錄器好像內車車道有錯,少了速度很難判定可是我也看到你切入別人與前車的安全車距裡,甚至才剛過大車車頭就切過去!
(五)小心超車
1. 如欲超越前車,於變換車道加速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方向燈,駛回原行車道。(千萬不要以為車頭過車身就過了)
2. 前行車輛的速度,已達到該路段之最高速限時,請勿超車。
3. 以當時的行車速度,估計所需之超車時間及距離,在安全無虞之原則下,才可超車。
4. 駕駛人要有「能不超車,就不超車」的安全邊際觀念,千萬不要賭氣,彼此超越或競駛搶先,更不可在高速公路上『飆
車』。


diablo0769 wrote:
就算下雨,國道速限...(恕刪)

依序行車 都不會
別人的安全距離 變成你的鑽車空間

速限 100~110 是最高 不是 最低

好詭異
每次在高速公路看到跟前車距離不到一個車身的車,我都替他捏把冷汗。

這種車跟得近,所以常常踩剎車,反而很危險。我都離這些車遠遠的。
樓主大放寬心,這就是台灣日常,習慣就好,

只是下雨天加上晚上,路上烏龜特多,要小心駕駛

至於蛇行超車,印象中只要變換車道前,有方向燈有停頓一秒以上

是很難被開單,至於安全距離跟最高速限,沒甚麼好吵

去爬文,就可以看到一堆相關的討論

t3629655 wrote:
不到2分鐘變換6次...(恕刪)



加一

變換車道太多次

沒罰則

但是


不好就對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