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併排臨停罰600元 她申訴成功卻改罰2400元 (申訴是違規者的權利!! )

事實證明,很多人對於被罰錢比較有痛感,
即便開到數百萬的名車,對於區區的600圓
她依然想申訴。究竟是時間太多還是想給警察難看?
應該學版上大大所教

收到紅單直接燒掉還比較省

可以確定的是她沒有 "並排臨時停車" ,
所以她一定要爭一口氣 ,
警察先生開錯了....

確實爭到了一口氣 , 不過這口氣讓他多罰 1800 元....

不過沒差啦 , 開 BMW , 不差那 1800 , 2400 的....

哈哈哈....

vincent12 wrote:
開 BMW , 不差那 1800 , 2400 的....


罰600太難看,
一定要爭取罰多一點,
2400不是好看多了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謝謝分享,更讓我相信看到雙b車違規,不管大小都送件,反正他們不差這點錢
罰單600,真是太便宜了,難怪很多政治人物說在台灣很幸福,物價和實質購買力很強
豆豆香 wrote:
不服並排臨停罰600...(恕刪)


扯啦 !!
開錯罰單如果可申訴成功 , 那表示即可銷單 , 哪裡還有改單的道理 , 程序應該不是這樣搞的吧 !!!
本日最爽
豆豆香 wrote:
不服並排臨停罰600...(恕刪)
omg1151 wrote:
扯啦 !!開錯罰單如...(恕刪)


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在學理上,
有一部份原因在於…
防止行政機關利用合理化的職務行為,
危害到人民行使救濟的權利,

如果不利益變更成為合理的常態,
人民就會顧忌行使救濟帶來的不利益,

警方當時行使公權力時,
即可實現公平正義,
事後變更罰單是報復心態?

Johnny_depp wrote:
應該學版上大大所教

收到紅單直接燒掉還比較省


我應該是全台第一個公開鼓勵

愛違停者勇敢燒罰單的先驅者

哈哈哈
我是BMW欸.罰單怎能是百位數又不是機車,最少破千啊,不然會被笑死。

我不檢舉所以不是檢舉魔人,但我真的萬分厭惡並排停車、不靠邊停導致機車往左佔用車道,進而引響車流的安全性白天好閃.晚餐時間真的完蛋。

臨停請靠邊、多走幾步路不會死。

我車德國進口的欸,不停它門口怎知道我行情。(貸款很搖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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