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財損險機車維修就讓他跟保險公司灰
有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牙齒啥的也讓他自己跟保險公司灰
到最後對方不爽自己會提告
調解不成就走官司
按樓上說的對方一定有肇事責任
誰對誰錯法官沒判下來都不好說
只要保全證據,申請鑑定,然後自己的車子維修收據和醫院收據留存
到最後法官會看兩方的責任和金額做計算
然後判決下來,誰不爽就繼續上訴
時間就是這樣耗著耗著,互相折磨

yukoan123 wrote:
小弟想請教各位一些...(恕刪)

什麼車不撞
撞了一台少見的mv agusta
你也真是幸運....

你閃紅燈
對方閃黃燈
就路權上你輸了

從對方影片上看
他速度並不是很快

基本盤
你7成 他3成肇責
就算被你幸運凹到55波

高額的維修費你還是跑不掉的

慶幸的是
這事故沒人死亡或重傷

當作一次教訓吧
下次騎開車多注意點....
這台重機 有騎很快嗎?? 連前車 都追不上 旁邊的速克達 也是慢慢抓過去
愛騎車的人 喜歡honda 掀背車
重機閃黃燈直行

你閃紅燈要左轉

這事故怎麼看也是你的問題比較大

不可能像樓上說的五五波的

能七三你就要偷笑了

乖乖賠錢吧

yukoan123 wrote:
我屬於A車當時停在閃紅燈停很久都沒車,
才慢慢騎過去然後對方重機騎很快而且還騎汽車道


從這段就可以看出明明是你錯誤還試圖帶風向審判對方
你不禮讓對方,還想嫁禍對方時速快,然後還刻意提汽車道,想讓那些不懂重機可以行駛快車道的人幫你說話

好笑的是你不PO影片還沒事,影片一出來就感覺對方時速根本不快,甚至你突然衝出來還感覺比他快
然後對方20歲因為你撞斷牙齒,你還質疑人家做假牙太貴
你該慶幸台灣假牙超便宜,如果在國外,光一顆牙加上他提的保固到65歲,你搞不好賣房子來賠他這顆牙
你要是賠不起看要不要提議讓他打斷你門牙來做交換
閣下年紀應該不小了,以剩下壽命來計算你還倒賺好幾年

至於車子,前面的人講的都沒錯
這個牌子的特徵就是又貴又稀有,貴只要有保險有錢都好解決,稀有就要花很多時間了
不知道他車子是租的還是自己的,租的話搞不好你還要賠個營業損失
如果維修零件等個一年半載那你又有得爽了

最後勸你做人還是別太缺德
事故肇責幾乎都在你身上還寫文章想黑人家,內容又是極盡所能想逃避各種賠償
難道都不怕將來會有報應??這種事情發生在你家人你做何感想??
兒子年紀輕輕被撞斷門牙,將來一生都受到嚴重影響
如果是你家人你會希望對方隨便賠一點錢了事就好??

C.J CHIU wrote:
從這段就可以看出明...(恕刪)




關於樓上的說法,非常同意,小車不只路權輸,還有為何沒兩段式左轉,還說重機騎快車道?廢話!稅金視角假的嗎?不然要騎機車道跟小車擠歐?沒問清楚就亂po文還很勇敢po影片~~我真的很佩服~~認賠吧,當作花錢買一次教訓,希望版主以後騎車能乖一點xd
以下轉自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幹道車與支道車的肇事責任大不同
類別:[交通小知識]
如果民眾在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處理的員警除了會蒐集路口的各種現場跡證(如煞車痕、散落物、車損照片等)外,一定會檢視路口是否有行車管制號誌(即紅綠燈三色號誌)且正常運作。若是,則此事故的肇事責任分析在於哪一方或雙方違反號誌管制。若不是,則肇事責任分析則在於哪一方有「優先通行權」。因此,道路交通法規乃以法令規範進入路口車輛的通行方法及優先通行權(俗稱『路權』)

在沒有號誌的交叉路口,交通管理單位通常會透過標誌、標線、號誌等各種交通管制設施,來劃分哪一方是具有優先通行權的「幹道」,哪一方是有停、讓注意義務的「支道」。當然,行駛在支道的車輛一定要禮讓幹道車輛先行,否則在路口發生事故,即使是支道車輛也有損壞、人員受傷或甚至死亡,因現行交通法規明確規範『幹道車有優先通行權』,支道車的駕駛人則必須承擔整體事故(還包括幹道車輛的一方)之全部或絕大部分賠償責任(駕駛人還有刑事及行政責任),真的是划不來!因此,駕車(包括機車)的民眾一定要相當清楚了解「幹道」與「支道」如何劃分,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劃分幹道與支道的方法主要有三:

1.如果您在臨近路口時發現有路側有標誌「停」、「讓」或車道上有白色標字「停」或倒三角形的「▽」符碼,那麼您進入路口的方向是屬於支道,務必要禮讓橫向的幹道車先行。所謂禮讓是指您必須減速或停車,確定幹道無車再進入路口。

2.如果路口的行車管制號誌沒有以三色燈輪流運作,而只有閃燈,若一直閃的是「紅燈」,那麼您進入路口時是支道,要禮讓橫向的幹道車先行。幹道的一方則是一直閃著「黃燈」。

3.如果路口是「閃光號誌」(僅有一個閃燈),則如同前述三色號誌的閃燈一樣,若一直閃的是「紅燈」,那麼您進入路口時是支道,幹道的一方則是一直閃著「黃燈」。

在這裡要特別提醒的是幹道與支道的劃分,並不是根據路寬來區分,較寬的路幅不見得是幹道;而且也不是依據路、街、巷、弄這些名稱來劃分,事實上,巷比路寬、弄比巷寬的情況到處都有。因此,幹道與支道的劃分還是要根據標誌、標線及號誌等交通管制設施,民眾不可不知。行駛在支道的車輛有絕對的注意與禮讓幹道車義務,而行駛在幹道上的車輛,仍有注意前方車路口狀況、行經無號誌化路口應減速慢行的注意義務,以避免路口事故的發生。


答案你都說了,違規、車禍、不想付錢...
另外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肇責要55很難

幫備份

yukoan123 wrote:
小弟想請教各位一些問題
事發日5/14

屬於A車當時停在閃紅燈停很久都沒車,
才慢慢騎過去然後對方重機騎很快而且還騎汽車道
直接撞過來完全沒煞車。雖然我只有皮肉傷,對方最嚴重就門牙斷掉
而且對方修車高達43萬多,我有保第三責任險財損20萬。
我的保險員跟我說可以折舊這樣就在20萬內。剛好我也不想自付

然後對方的牙齒要用全瓷冠的假牙一顆3萬
還說什麼牙齒保固5年,要賠到他65歲
對方現在20歲。65-20=45 45➗5=9
3萬*9=27萬 這樣算合理嗎?

還跟我要求精神賠償10萬這樣合理嗎?

想請教一下對方的車是MV AGUSTA F3這台很高貴嗎?

這是事故圖






ROLENS25 wrote:
以下轉自交通部道路...(恕刪)

上了一課
樓主在路權上是不利的一方認賠吧
而且看GOOGLE MAP那邊的視野應該能夠注意到來車才對
對方20歲就能騎這樣的車
後臺可能很硬的
你也可以都不要賠,法官保護撞人最大,

人肉鹹鹹,過失傷害不是啥重罪,罰錢而已,

民事求償?對方去慢慢討吧。

過來人經驗,撞人最大,易科罰金而已。不會被關。

這裡是鬼島。

deviswu wrote:
還有為何沒兩段式左轉

樓主行駛的道路內側沒有禁行機車
也沒有畫出待轉區
應該是不需要兩段式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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