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紅燈越線還是闖紅燈?

不影響交通安全 不要挑起爭端

多多檢舉四輪佔用機車停等區吧
由照相機判斷方式:連續拍攝兩張照片後:車輛在兩張照片上都是同位置=越線停車。兩張照片上車輛不在同位置=闖紅燈。 所以這輛機車是闖紅燈。

feken888 wrote:
會這樣越線,只要繼續跟下去,還可以錄到很多次...(恕刪)


沒人檢舉,警察不理,結果都以為這行為是可被接受的

pafupafu wrote:
一句老話:一切以承辦警察認定為準笑

法律,判決書,函釋,甚至署長,承辦警察都可以不鳥的


本來就是一切以承辦警察認定為準啊

請問哪裡有問題了嗎?

函釋?你直接拿函釋這叫越級申訴

要申訴也是一級一級來

直接拿去給院長總統看,這是怎樣?

一個小路人 wrote:
本來就是一切以承辦警察認定為準啊
請問哪裡有問題了嗎?


本來就是這樣,誰說有問題了??你嗎??


一個小路人 wrote:
直接拿去給院長總統看,這是怎樣?


沒怎樣,總統府信箱也沒寫不準越級

人家都沒規定,就只有你在講要一級一級來,哈哈,你比總統府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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