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1623 wrote:不用管有沒有人支持...(恕刪) 我還幫卡3位才有2樓,呵呵,抄襲的果然這下場 。又幫你賺兩層,呵呵 。A-Shin wrote:沒錯,違規魔人已經...(恕刪) 來這招硬卡兩層,呵呵 ,你可以一邊檢舉一邊重覆發文 啊,樓主靠你了 。
違規取締是執法單位應該要做的,政府做不好就要改,而不是讓老百姓舉發,角色錯亂,大陸早期紅綠燈僅供參考,沒人遵守。 但在路上佈下照相機,每台機動車經過都會拍照,從此沒人搶黃燈, 注意哦,不是闖紅燈,連黃燈都不敢搶。看過一支影片,一位大嬸天氣熱停在樹蔭下等紅燈,要舉發停紅線上........按法律條則是違規了?qwert2426 wrote:"違規"亂象已在台灣...(恕刪)
最扯的是法官常常在法庭處理車禍官司應該最清楚違規造成的車禍有多煩人但竟然還說警察應該以勸導為主 針對檢舉不需要常開罰單個人覺得台灣已經被恐龍佔據 差不多可以成立侏儸紀公園還可增加觀光收入呢啊我忘記還有馬路上三寶每天上演的特技表演保證台灣享譽國際 觀光外匯賺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