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pix~鋼 wrote:01廣大的鄉民教得好,反正不管怎樣,有提出就有機會減少賠償的金額) 沒錯~這裡很多人自以為正義就隨隨便便亂教他人告人訴訟,到頭來風氣一成肯定會自作自受的.這事故 機車闖紅燈為肇事主因負擔70-100%的肇責,因機車騎士有受傷他可以對汽車駕駛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這是他的權利.*有權利是一回事該不該使用又是一回事.如果此事故是汽車駕駛無法注意不能反應下發生的,那麼是不會有肇事責任的.那麼就不會有過失也就不形成過失傷害(不成立).反過來 汽車無過失或少部分過失,也可以對機車提出過失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