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黃燈,機車與行人車禍,我該怎麼做?

喵月霧 wrote:
各位大大,先謝謝你們...(恕刪)

斑馬線上行人就是帝王
不管甚麼燈 只要撞到他就是100%肇責
所以樓主你就謙卑的去尋求和解吧
下次行經十字路口
記得減速確認行人左右來車
馬路如虎口 多一分注意多一分平安

jht56789 wrote:
加油!行車難免會有...(恕刪)


汽機車強制險不賠本車駕駛
截圖來源華南產物保險


喵月霧 wrote:
各位大大,先謝謝你們進來關心這件事 ~
因為我不知道要怎麼下決定好

時間︰106/07/11 21:24 左右
出事地點︰閃黃燈號誌,四線道,路燈明亮
我方︰機車駕駛人,行進方向如下圖藍色箭頭
對方︰80歲路人(住榮民之家),行進方向如下圖紅色箭頭
事由︰當時同行的機車約十台左右
   我行駛在慢車道偏右,時速約40公里,前方併行的車約有四五台
   離閃黃燈號誌約3公尺左右時
   左前方的機車閃過對方,對方才突然出現在我面前
   當時應該距離只有2公尺左右,所以在被嚇到的狀況下將機車急往右甩,無法平衡摔倒滑行
   導致右肩關節及右膝關節骨折均手術打鋼釘
   當下聽說對方要跑,是被其他駕駛人攔住才等到警察來
   第二天聽執勤員警說不管問什麼都說不知道
   一直到在手機裡找到他女兒的電話,請他嘉義的女兒來才有辦法做筆錄
   
   現場有三位目擊者願意當證人,但是我沒有聯絡他們,所以不知道他們的筆錄會怎麼做
   其中一位是我前面的機車,她有閃過那個阿伯,我看到時來不及反應閃過就摔車了

   昨天(106/11/16)第一次調解
   對方沒出席,由女兒代理出席,她覺得全部都是我的錯,她爸走斑馬線有絕對路權
   說她爸沒告我過失傷害就很好了

   (對方不知道那一隻腳小腿擦傷淤青,但是當下我沒有撞擊到他的感覺)
   為什麼我還要向她提出賠償?
   然後她覺得四線道很寬,她爸從左邊走出來,我沒看到是我的錯
   即使我這邊有其他駕駛在遮住視線,也不是她爸的錯,只能算天災雙方都很衰
   她一毛錢都不會出,能接受的最大範圍就是互不賠償
   若我要提告過失傷害,她就也提告過失傷害

   我有疑惑的是,閃黃燈斑馬線是行人優先沒錯
   但是不是應該雙方都必須注意左右來車及行人嗎?

   在當下車略多的情況下,他逕行穿越沒有任何責任嗎?
   當然我不覺得完全對方錯,只是覺得閃黃燈對方沒有注意左右來車,應該也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那我想問問網路上的大大們
   我要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嗎?
   還是只要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就好?
   或者是乾脆自認倒楣,完全不追究了?
   補充一下,初判表結果是「無法判定」,個人覺得應該算是無法判斷肇責主因

   以下是碎碎唸可以忽略
   對於這個突然冒出來的阿伯害我右肩關節右膝關節骨折有點怨念
   在家3個半月沒工作,沒收入(勞保局的錢到現在沒下來),我又是家裡主要收入來源
   洗澡、如廁都無法自己處理,坐了3個月的輪椅,現在可以使用助行器自己走路
   但助行器還要拿半年,洗澡還是得老公洗,一週3次的復健
   滿一年拔鋼釘後,還要再拿助行器跟復健兩個月
   造成很大的生活負擔跟壓力,有一陣子覺得自己像廢人好想死一死省麻煩,但又不敢講
   因為覺得老公處理我很辛苦,可是我又好委屈
   對方不聞不問又覺得很阿雜



奇文共賞。
我猜沒多久就刪文了
也給所有觀念偏差的用路人機會教育

行經閃黃燈路口不減速注意行人、來車。還自己發明 路人應注意未注意....

藍字就是解答
如果燈號是綠燈,或許還可以減少些肇事責任
閃黃燈行經斑馬線遇到行人,是得隨時準備停車的啊
不過行人還是別用生命捍衛路權,運氣好是機車摔倒,運氣不好遇到大車可就完了...
喵月霧 wrote:
主題: 閃黃燈,行人與路人車禍,我該怎麼做?

各位大大,先謝謝你們進來關心這件事 ~
因為我不知道要怎麼下決定好

時間︰106/07/11 21:24 左右
出事地點︰閃黃燈號誌,四線道,路燈明亮
我方︰機車駕駛人,行進方向如下圖藍色箭頭
對方︰80歲路人(住榮民之家),行進方向如下圖紅色箭頭
事由︰當時同行的機車約十台左右
   我行駛在慢車道偏右,時速約40公里,前方併行的車約有四五台
   離閃黃燈號誌約3公尺左右時
   左前方的機車閃過對方,對方才突然出現在我面前
   當時應該距離只有2公尺左右,所以在被嚇到的狀況下將機車急往右甩,無法平衡摔倒滑行
   導致右肩關節及右膝關節骨折均手術打鋼釘
   當下聽說對方要跑,是被其他駕駛人攔住才等到警察來
   第二天聽執勤員警說不管問什麼都說不知道
   一直到在手機裡找到他女兒的電話,請他嘉義的女兒來才有辦法做筆錄
   
   現場有三位目擊者願意當證人,但是我沒有聯絡他們,所以不知道他們的筆錄會怎麼做
   其中一位是我前面的機車,她有閃過那個阿伯,我看到時來不及反應閃過就摔車了



   昨天(106/11/16)第一次調解
   對方沒出席,由女兒代理出席,她覺得全部都是我的錯,她爸走斑馬線有絕對路權
   說她爸沒告我過失傷害就很好了
   (對方不知道那一隻腳小腿擦傷淤青,但是當下我沒有撞擊到他的感覺)
   為什麼我還要向她提出賠償?
   然後她覺得四線道很寬,她爸從左邊走出來,我沒看到是我的錯
   即使我這邊有其他駕駛在遮住視線,也不是她爸的錯,只能算天災雙方都很衰
   她一毛錢都不會出,能接受的最大範圍就是互不賠償
   若我要提告過失傷害,她就也提告過失傷害

   我有疑惑的是,閃黃燈斑馬線是行人優先沒錯
   但是不是應該雙方都必須注意左右來車及行人嗎?
   在當下車略多的情況下,他逕行穿越沒有任何責任嗎?
   當然我不覺得完全對方錯,只是覺得閃黃燈對方沒有注意左右來車,應該也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那我想問問網路上的大大們
   我要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嗎?
   還是只要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就好?
   或者是乾脆自認倒楣,完全不追究了?
   補充一下,初判表結果是「無法判定」,個人覺得應該算是無法判斷肇責主因

   以下是碎碎唸可以忽略
   對於這個突然冒出來的阿伯害我右肩關節右膝關節骨折有點怨念
   在家3個半月沒工作,沒收入(勞保局的錢到現在沒下來),我又是家裡主要收入來源
   洗澡、如廁都無法自己處理,坐了3個月的輪椅,現在可以使用助行器自己走路
   但助行器還要拿半年,洗澡還是得老公洗,一週3次的復健
   滿一年拔鋼釘後,還要再拿助行器跟復健兩個月
   造成很大的生活負擔跟壓力,有一陣子覺得自己像廢人好想死一死省麻煩,但又不敢講
   因為覺得老公處理我很辛苦,可是我又好委屈
   對方不聞不問又覺得很阿雜

行人走斑馬線有絕對路權
他沒告你就算萬幸
鼻子摸一摸吞下去吧

喵月霧 wrote:
她一毛錢都不會出,能接受的最大範圍就是互不賠償...(恕刪)


趕快簽和解
這種日薄西山的老人,萬一還沒和解前就走了
這時甚麼都得賴在你頭上了
家屬若要告你,你要付出的更多

趕緊恢復健康把事情處理好才是上策不要拖~

喵月霧 wrote:
各位大大,先謝謝你...(恕刪)


自摔,自摔無解,

他在斑馬線上,別說有沒有禮讓行人這件事,你路口沒減速,前方狀況反應不及,而且不是對方撞到你,你也無法告對方過失傷害,未發生碰撞, 他不是肇事者,你也不是肇事者,你告他這官司你打不贏,反而如果對方可以拿出診斷證明,他可以告你過失傷害,這樣你就成了肇事者
有些保險公司有推出針對因失能無法工作的意外傷害險,建議身為家中主要收入來源的人考慮保一下
行人與路人車禍???
跑太快?
沒看到人?

喵月霧 wrote:
各位大大,先謝謝你...(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那個..她女兒說得沒錯..
沒告你過失傷害你就該謝天謝地了..
就算當時路口是紅燈..你也會吃上最大的責任..
趁對方有意跟你和解,趕快簽一簽..
拖越久對你只會越不利!
大多數的版友也差不多是這個意見..
不信邪可以跟他告看看,但只能保證你賠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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