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被告,有點急,請對車禍法律有相當了解的人請進

不過對方只有擦傷的話
老實講8萬是有點多
5萬和解看看吧
阿文o wrote:
超速歸超速 肇責歸肇責 超速雖然有違規但是是因為你阿姨造成事故 當然判全責 他頂多被開一張超速罰單而已(恕刪)


這段有問題哦, 有超速就會有肇責, 只是發生事故, 有沒有超速不是當事人雙方說了算.

阿文o wrote:
最後奉勸肇事鑑定已經出來了就不要爭了 到時候對方不爽開16萬你也要吞下去 有第三人就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不然客氣一定請對方降低價格


最後一段也有問題哦, 就算是全責, 賠償也是要有依據、單據, 並不是對方想開多少就多少; 假使你哪天發生事故, 你是全責, 對方也只是皮肉傷, 但開了3600萬要你賠, 你要賠嗎?
1.對方告我們,他們勝訴,他們的律師費真的是我們出嗎?
A:對方可以列在損失內要求賠償,如果對方夠聰明的話(當然不會明寫律師費)

2.對方一開口就是八萬,強調車子是剛買三個月,然後連同眼鏡安全帽等等配件之類的也要我們賠(買新的),因為當初警察拍照似乎只有拍車,而沒有拍配件。是否要請他舉證所有要賠的東西的相關證據(提出是由車禍造成跟零件屍體等等)
A:進法院都要舉證

3.他說他有受傷,也因為這樣有幾天不能上班,要我賠償工作損失,請問是否也要請他舉證說明他就醫的醫院說他的傷勢是必須要休息的
A:進法院都要舉證

4.這種類型的法院傳票,是平信還是掛號?如果是平信,沒收到的話,或是收到的時候根本來不及請假去開庭怎麼辦?會不會對檢座留下不好印象?
A:一定會通知到你的 必要時,警察局也會通知你 說來不及請假很怪

5.開庭是個別訊問,還是雙方一起問?我打算在檢座詢問的時候,提出車速過快的疑慮,請檢座申請覆議,這樣就可以省下覆議費用,但是檢座會聽我的嗎?我朋友說,如果檢座也覺得我說的話有道理,那他就會自己去找證據(覆議)來證明對方也有錯
A:個別詢問,檢關不會聽你的,也不會去找證據,你把檢察官跟包青天搞錯了

6.對方告我阿姨傷害,我阿姨是不是也可以告他傷害?但如果最終司法判決我阿姨仍然全責,請問我阿姨這樣告對方傷害會成立嗎?
A:你可以告,但沒責就不會成立,最後很可能只有你阿姨成立

7.如果判決雙方都有錯(不論比例),是否雙方都會被判刑?如果以易科罰金抵刑期,是不是還是會有案底?
A:你不會想走到這步的,易科罰金抵刑期跟你賠償對方的前差不多,你還要繼續賠錢,划算嗎?

8.如果判決雙方都有錯(不論比例),雙方協議行是部分互相撤告,只以民事賠償來比例分攤,那這時候法官還會幫我們判決該賠多少嗎?還是刑事沒了,民事他就不管了?
A:要和解就不會告下去,沒和解就繼續告,法官不會介入

9.如果到了最終判決階段,賠錢部分,法官是不是也會要求他舉證所有要賠他的東西的証明?
A:會

10.筆錄敘說情形跟影片內容有出入(比如他說他只騎不到50,但是影片裡他很快,而且有算式換算出來大略值),這樣會不會造成說謊或是其他責任之類?
A:不會,光影片證據不夠

11.距離車禍的追訴期六個月快到了,沒有收到傳票,也不知道對方到底有沒有告,但依之前調解的感覺,對方是一定會告,但也有可能對方看到我所調的帶子之後,發現自己也有理虧,告下去不一定他會全勝,所以沒有告。而我有聽說告了到開庭還需要一點時間,所以我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先告,以免他告了我,而我沒告他。還是說6個月過了才收到他告我的傳票,這時我再回告也可以?
A:不行 要翻臉就要告 別拖過6個月

其他分析:
1.你阿姨沒保險?至少有強制險可以COVER醫藥費吧? 其他財損溝通看看
2.可以進法院,你阿姨大概會被判過失成立,會給國家一筆罰金,但賠錢給對方比較少,因為都會算折舊,法官也會打折等等,可以以這為籌碼。如果對方求財,和解比較划算
3.叫對方先把8萬的單據生出來....口說無憑


所以我阿姨將車停在路邊,找機會要騎進巷子(自行待轉的意思)。騎出來的時候,快到中間雙黃線時,由於對向有來車,我阿姨速度變慢,忽然一台機車速度很快的,應該是閃不過去,往我阿姨車子的左後屁股撞下去.....

也就是說,你阿姨要轉彎時,根本不顧後方速度很快的機車.
這是三寶要害死人呀???

你判斷機車速度有80,那只有擦撞還真是好運.

就肇責來看,肯定是你阿姨要負較大肇責.
不過就結局來看,只賠8萬並不算多.

你想想,你騎80的時候,路口有三寶硬是在你快到路口時轉彎擋在你前面,然後害你撞上去....

就路權來說,時速80的機車是優先的.

時速80且有優先路權的機車,並不足以讓要轉彎的車無法反應.
而你阿姨擋突然轉彎的動作,讓時速80的機車無法反應.

所以負全責也不是没有道理.

打官司的話,多吃了刑事.
雖然民事可能少賠一點.
但輸掉民事的話,還要賠訴訟費以及花很多時間(律師費是不必賠的).
但終究不划算.
最划算的方式還是想辦法和對方和解,殺價可能是最好的辦法.


如同前面網友說的: 主張 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應注意而未注意",天條拿出來用.
超速是有肇責的,何況行經交叉路口要減速吧.
不是有路權就可以超速,只是負擔責任比較小.
重點是要讓法官相信對方有超速,樓主可以說說時速80是誰算出來的?能讓法官相信嗎?
h355890 wrote:
1.對方告我們,他們勝訴,他們的律師費真的是我們出嗎?
2.對方一開口就是八萬,強調車子是剛買三個月,然後連同眼鏡安全帽等等配件之類的也要我們賠(買新的),因為當初警察拍照似乎只有拍車,而沒有拍配件。是否要請他舉證所有要賠的東西的相關證據(提出是由車禍造成跟零件屍體等等)
3.他說他有受傷,也因為這樣有幾天不能上班,要我賠償工作損失,請問是否也要請他舉證說明他就醫的醫院說他的傷勢是必須要休息的
4.這種類型的法院傳票,是平信還是掛號?如果是平信,沒收到的話,或是收到的時候根本來不及請假去開庭怎麼辦?會不會對檢座留下不好印象?
5.開庭是個別訊問,還是雙方一起問?我打算在檢座詢問的時候,提出車速過快的疑慮,請檢座申請覆議,這樣就可以省下覆議費用,但是檢座會聽我的嗎?我朋友說,如果檢座也覺得我說的話有道理,那他就會自己去找證據(覆議)來證明對方也有錯
6.對方告我阿姨傷害,我阿姨是不是也可以告他傷害?但如果最終司法判決我阿姨仍然全責,請問我阿姨這樣告對方傷害會成立嗎?
7.如果判決雙方都有錯(不論比例),是否雙方都會被判刑?如果以易科罰金抵刑期,是不是還是會有案底?
8.如果判決雙方都有錯(不論比例),雙方協議行是部分互相撤告,只以民事賠償來比例分攤,那這時候法官還會幫我們判決該賠多少嗎?還是刑事沒了,民事他就不管了?
9.如果到了最終判決階段,賠錢部分,法官是不是也會要求他舉證所有要賠他的東西的証明?
10.筆錄敘說情形跟影片內容有出入(比如他說他只騎不到50,但是影片裡他很快,而且有算式換算出來大略值),這樣會不會造成說謊或是其他責任之類?
11.距離車禍的追訴期六個月快到了,沒有收到傳票,也不知道對方到底有沒有告,但依之前調解的感覺,對方是一定會告,但也有可能對方看到我所調的帶子之後,發現自己也有理虧,告下去不一定他會全勝,所以沒有告。而我有聽說告了到開庭還需要一點時間,所以我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先告,以免他告了我,而我沒告他。還是說6個月過了才收到他告我的傳票,這時我再回告也可以?


未根據提問條列
僅補充建議
1.花三千的車鑑不一定100%公平公正, 法官推翻鑑定結果時有所聞, 建議你把路名地點, 照片, 不違反個資法的資料可以放上來參考
2.檢察官偵察庭會先個別詢問再一起詢問, 檢察官不會聽你的, 所以不用白費唇舌想說服他, 不過偵察庭也可以帶律師, 如果你有認識的或一定要走上法院的覺悟, 通常檢察官會先跟法官一樣要你們是否能和解, 你再針對檢察官的提問告知無法和解之處
3.你阿姨若有受傷, 當然也可以告對方, 並非無肇責就沒有過失, 參考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37452, 對方行經閃黃燈路口應減速, 未減速即有過失, 過失為應注意可注意而未注意, 你阿姨有停車再開, 但未知你阿姨從哪裡起步, 哪裡違規, 你沒寫
4.至於車速, 80的動能很高的, 我不太相信只有擦傷, 你阿姨傷勢及車損呢?
5.快六個月, 你們調解過程呢?調解幾次?調解時你就應該把帶子拿出來看, 你阿姨能緊張撐六個月很厲害...不知道拖越久賠越多嗎?
在賠償這塊除了人損及車損, 還有期間各種醫療行為,因受傷產生的交通費用, 譬如受傷期間都搭計程車上班, 甚至精神賠償都能列入, 當初八萬, 現在搞不好不只了, 說不定你真的只能上法院討公道
真的80撞上來 你阿姨沒死也半條命了
我比較相信他說的 不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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