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jin.liu wrote:想請問一下,如果想要切入左轉車道,但因左轉車道已大排長龍,勢必停下等待切入,那如果因此造成中間車道被堵塞了,會不會被檢舉?(恕刪) 這種情況就跟夏天為了躲太陽,等紅燈時車子直接停在快車道上遮蔭一樣,就是快車道臨時停車,當然可以罰。
AB違規C算塞車,依序下交流道不會有事D聰明的人,賭運氣,但傷荷包wetty wrote:這時, 大家會選擇:A. 走路肩插隊進入匝道?B. 開到前面, 槽化線插隊下匝道?C. 在第三車道排隊, 等待下匝道D. 開到下個交流道, 再下去
曉得 wrote:這種插隊態樣目前只...(恕刪) 平面道路也是可以罰的,看警察願不願意開而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wetty wrote:假設:在高速公路準備...(恕刪) 不知道那些天才駕駛從哪來的靈感,要匯入最外側車道下匝道就給他停在中間車道等插隊…往前開找空檔很難嗎?停在路上比較安全嗎?真該被撞一次才學得會…
不好意思,我以為跟南下一樣順序,第一個出口是林口一,下一個就是林口二,就以為北上剛好相反。剛查了一下第一個出口A是文化一路的,41B是文化北路的。當時是剛過41B,在內側車道,發現時,右方後面有車,而林口一出口已經有很多車在排隊了,如果切出去不一定能排進車陣中,而且速度差太多,就鼻子摸摸自己繼續開到五股。linbinzeng wrote:錯過了林口二,應該是...(恕刪)
chang2520 wrote:平面道路也是可以罰的,看警察願不願意開而已 我只是提出目前實務上的開罰狀況國道警方已經進階到第六個交流道裝天眼抓插隊違規法源確實有只是平面道路幾乎不處罰這條實務上多用未依標線行駛(跨雙白實線)或多車道未依標線轉彎(未依路面標線箭頭轉彎)
屠狗輩 wrote:雞腿真的好便宜過頭了不能鼻子摸摸下個路口轉回來?直行車欠你的要被你擋住?左轉車欠你的要被你插隊? 我過了都是下個路口轉或是不熟路... 不知道要先入專用道(不知道有專用道)也是下個轉
樓主是這意思吧這我會看情況如果前面的左轉車已經回堵影響到後方車了我會直走,下個路迴轉。說不定會更快但如果我是第一台左轉的車,後方排隊車太多的話我會往左前開,讓後面的車往前移這樣比較不會影響到後面回堵,而且能左轉通過路口的車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