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ofe wrote:深深覺得臺灣法律是在保護肇事者,被撞方只能自己塗牛屎了...(恕刪) 因為 台灣有很多被害者及保險業者已把大環境作臭了= = =一般來說正常使用五年的車保桿多少都會有歲月的痕跡基本上這個痕跡是不會有多少車主願意花錢去處理的但是一但發生車禍只要對方的責任較高就會要求對方賠全新保桿...合理嗎??我在汽車修理廠看到最多情況是歲月的痕跡遠大於車禍的損傷而且還有一堆傻傻的肇事者在幫忙付錢這幾年因為大家都聰明了大家都不想被別人潘那敲反而變成法律是在保護肇事者.....這什麼道理
rsteapwos wrote:一但發生車禍只要對方的責任較高就會要求對方賠全新保桿...合理嗎?? 不論新舊,我本來可以用的東西被弄壞了.....難道有辦法找一模一樣的舊東西來換?10年的上班代步老車,舊歸舊,還是可以用不是?被撞,上班還是造成許多不便不是?法律的模糊地帶這才是奇怪的地方
呵呵,我的車已經開第18年了(根本不可能保限額車體險)顧得算不錯,還是全家快樂全台跑透透。車子殘值只有2萬吧,但對我來說他的功能與妥善率也是一台4x萬的車,現在只能說,多開一天、多賺一天,到哪天倒楣被別人撞到,看來只能看開,花錢買新車了。不過這社會真的沒有公平正義..... 一直都沒有....哈哈乾脆人命也來折舊好了,20歲以下含20歲被撞死賠100%,40歲賠70%,60歲賠50%,70歲賠30%,80歲賠15%,90歲賠5%,100歲免賠。
clement_26 wrote:不論新舊,我本來可以用的東西被弄壞了.....難道有辦法找一模一樣的舊東西來換?...(恕刪) 可以換新但是不會全賠基本上都可以談小錢保險公司都會全賠修大條的保險公司就會談折舊了如果是自己出面沒有保第三人從自己口袋拿錢出來的更會談折舊問題談不攏就上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