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惡性循環就是,弄到別人,不聞不問,只要不予理會,別人找不到我當做什麼事情也沒有,感覺真的很差,受理人員不見得每個都願意熱心的幫忙,只能自求多福,像我遇到這種營業車,在路上竟然一點保險都沒有,而且要知道營業車的公司,警察還說不能給,是他的東西飛來撞我,我為什麼不能找物主?真的讓人很無奈。Mark660928 wrote:台灣的調解制度也真...(恕刪)
briansui wrote:現在很無解的事情,我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調解委員會竟然叫我去對方(五股區)的調解委員會提出? 可以下載表格後,傳真到五股的調解委員會。我當初也遇到跨縣市調解的問題,後來寫信去市長信箱反應。即使沒有提出調解,調解委員會也有提供免費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