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才想問以車禍行車紀錄清清楚楚人沒事如何開證明說無法上班!如果真的開庭我會向法官提出我的質疑點!!
車禍我願意賠的部分就是我造成的部分!! 如果到時候法官都認為!! 對!連非造成的部分也要負責!!那我就負責
然後 我已經申請鑑定了!!!他是不是無責到時候就會知道!! 以速度來說我是覺得超速了!!如果沒超速絕對是煞的住才對!!
我得部分我當然知道要禮讓直行車!!所以我的造責我是知道的 ~我看後照鏡是真的沒看到他!!! 我生氣的部分一直都是不是我造成那塊!!!所以大家要是發生車禍!!都是幫人家整台換新???
catcat1104 wrote:
主題:車禍 卻遇誇張索賠
今年過年前, 在一般道路上行駛中線,看後照鏡 後 向內車道打反向燈行駛,但卻被後方一台頂客300黃牌重機擦撞到 ,雙方都有行車紀錄器, 該路段速限40, 對方車沒倒, 我這邊駕駛後照鏡玻璃被他催油門的龍頭撞到破損,車體輪胎附近有輕微刮傷,好像是刮到他的排氣,當下有附近剛好有警察 不到3分鐘就來拍照車損, 警察當下都有拍照做紀錄, 之後到警察局做筆錄對方只有手掌被刮到小傷口,當下有跟對方說要談和解,但對方堅持要等初判下來再來談, 當下對方有跟警察要我的行車紀錄器 警察也給他, 當下我有跟對方說因為我這邊是沒禮讓直行車(但我當下真的沒看到有車) 但是對方行車紀錄器車速也明顯過快 ,所以當下要跟對方談, 對方當下警察拍下他車損幾乎都不我這邊造成因為行車紀錄器拍得很清楚只有輕微擦撞車也沒倒我刮傷高度跟他報給警察的也差很多,尤其最誇張的是他後置行李箱都比我車體高了.....
初判下來後我直接跟對方聯絡 警察局初判是我這邊造責 對方沒有,我當下想說反正就算是車體旁邊擦傷也沒多少,幾千塊陪陪算了,
但對方說沒空,說他要自行連絡我, 過了十幾天後他請他的同事連絡我 他是做保險的!! 當下我也直接跟她約見面
重點來了他跟他同事來跟我談 ,一開始就拿出了整台車的維修 29900, 算3萬了 之後又拿出了車禍隔天的驗傷單, 誇張的來了驗傷單裡面有 四張我只看到一張髖關節挫傷, 然後跟我說還有不能上班的損失....後面我沒聽他再說了!我直接跟他說請他直接告吧!!因為他不是針對車子擦傷部位是整台,然後他說他們是受害者當然可以要求換新, 我也跟他表明了警察局那邊都有資料 你拿這些東西太誇張了!!!
行車紀錄器清清楚楚只有輕微擦到!! 當下對方坐得好好的連腳的沒下來,穩穩的停住,警察當下應該也有詢問狀況,怎之後有辦法開出一大堆驗傷單???? 之後我向對方表明請他去告 我會去申請車禍鑑定,確定造責! 再來調解庭的時候會有公證人 讓公證人去做評判,看過影片就會知道有多誇張, 再來就是我查到對方從出車禍之後就每天騎車往花蓮南部跑,玩滑草.玩到新聞都來訪問他,問題他那些驗傷單是怎來的? 目前所有影片資料我的有保留, 我想他要的金額全部加一加 我是賠得起!! 問題是他索賠遠遠超過我造成的!!! 而且造責部分也還未完全確定!!! 只是他弄出一堆不是我這邊造成的收據跟報價單我就一肚子火!!難道沒辦法治這種人嗎? ( 對方大概25~26歲,找來的大概40幾歲了 兩個都是做保險的) 附上我車損情況
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