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車主喜歡打棒球,所以想用棒球跟對方拉攏之間的距離,所以急忙拿著心愛的球棒下車.
沒想到對方誤會了,很生氣的下車對車主咆嘯,車主想說不可能聊棒球了,直接連忙道歉.
對方突然發現車主拿著球棒,馬上指責車主,車主沒想到手上的球棒造成誤會,急忙把心愛的球棒丟到一邊,展示最大誠意.
車主一再的道歉,對方見此誠意,也就給車主一次機會,但這檔車的行為是危險的,所以這部份還是要開罰.
車主痛改前非,打算重新做人,隔日被網友再度發現,車主已撕下貼紙跟天線,安份的在路上行駛.
=================
我這樣有算"河蟹"嗎?
個人積分:1386分
文章編號:67624752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