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fupafu wrote:真的要檢舉的話,記得時間不要挑凌晨(0~6時)因為凌晨0~6時違停,警察會回覆微罪不罰真要檢舉,記得找其他時段唷(6~24時) 我住的地方,警察也開始學台南了只要不能舉證連續停車超過3分鐘,都是微罪不舉(開55條的都不用想了...)三分鐘回來再拍一張? 不舉!警政署最近的這則廣告,我個人非常地不以為然:
wetty wrote:我住的地方,警察也開始學台南了只要不能舉證連續停車超過3分鐘,都是微罪不舉(開55條的都不用想了...)三分鐘回來再拍一張? 不舉! 開始學台南,那真的蠻悲傷的看來有些地方,已經自動把55條廢掉了
polove99 wrote:車子晚上到凌晨停在白線外側一半車道,這樣合法嗎?每天都停這樣,佔到白線外側一半車道,可以檢舉嗎...(恕刪) 花個30秒打110報警就好了連開要什麼條例 都不用想這種罰別人法條的問題交給專業的去處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