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guide wrote:
第三者只能依'判斷...(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
第三者只能依"判斷"推論你當時是綠燈,
並不能100%肯定你就是綠燈.
A:請問您,影片可以播放了,非常感激熱心的網友!
依照交通局提供秒數(判斷),
您是否會判斷我方是綠燈呢?
且,是在我通過的前10-15公尺前就是綠燈了?
關於(反應時間)要如何講??
影片中停在前面的三部機車,
幾乎是同時行駛的。
但是上了法院,估計法官的自由心證會比較偏向你.
A:我要如何敘述才能讓法官信服我的話呢?
讓肇事者認罪呢?
我沒有要強詞奪理,只是要還原事實經過,
影片中,在肇事者前面通過的那位男騎士,
我判斷男騎士通過路口時,已是黃燈,
男騎士與肇事者兩者通過停止線時,相距秒數5秒,
我是用此判斷,故肇事者通過路口已是紅燈。
建議民事求償要盡量要求,因為法官只會就你請求部分少判,不會多判.
尤其是精神賠償,開多一點價碼,如果對方刑事敗訴或是不肯和解,比較有機會判多一點.
A:我也被起訴,很生氣檢察官,而在偵查庭時,
我提出肇事者未到達路口中間即違規行駛在其
快車道上左轉,但是,檢察官竟然聽不懂…
一臉疑惑!
錢!肇事者一定要賠,若他一開始承認錯,
不逃避責任,我覺得依他的誠意就好,
可惜,他錯過這個我可以原諒他的機會!
另外請問:我被檢察官起訴,
在刑事第一庭,我只要能說服法官,
我會無罪嗎?
這樣肇事者是否為100%肇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