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不起眼小車禍.確可要了一個人的命

里斯特 wrote:
騎士視線並無阻礙,
騎士早早就能發現行人,
不論是減速還是偏移行駛路線, 均能輕易避免此意外發生.


觀看,前天重機與小黃的事故與樓主PO的這則機車與行人的事故

假設重機與行人全無肇責
但,重機與行人都是弱勢的一方
生命財產接受損失
弱勢的一方,不小心一點,出事了這樣有比較好?

好比在高速公路上,一台35噸大卡車在你後面快速接近,
你能讓確不讓,出了事誰會比較嚴重?
有路權不代表你能跟他拼命

影片很明顯,行人穿越無號誌無斑馬線路口,
這時後悔,咎責有幫助嗎?
常常出車禍我們都會批評駕駛可能只注意前方,其他都不管,
這個事故我覺得機車騎士可能連前方都沒有在看,天氣良好,
旁邊招牌顯示照明應該還不錯,行人也不是突然衝出來的,從
機車行進方向的左到右慢慢走過去,騎士有非常多的時間跟
機會可以注意到有行人正在穿越馬路,這樣都可以直接撞上去,
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只能以此案例提醒所有用路人,除了駕駛
要全神貫注的注意路況以外,行人走在路上也不要以為汽機車
一定都會讓你,一定不敢撞你而喪失警覺心,就算依法絕對有
利,那又如何?

里斯特 wrote:
行人可因此開罰, 是行政罰.(恕刪)


並且,可以做為刑罰的參考依據

也就是一般常說的肇責比例
只能說過馬路還能優閒逛大街, 自恃車輛不敢撞你而無視, 不注意左右車輛狀況, 真的是把自己至於危險當中而不自知.
傲笑憐 wrote:
不對,100公尺以...(恕刪)


對阿是很暗阿, 所以汽機車才有車燈這個裝置...? lol 還是說現在行人身上也要帶手電筒才能上路!
人又不是突然從死角衝出來,這樣也能撞上,跟貨車司機一樣睡覺開車嗎😂😂

ycs0808 wrote:
人又不是突然從死角衝出來,這樣也能撞上,跟貨車司機一樣睡覺開車嗎(恕刪)


監視器是從上方照
貌似看沒有死角問題

實際上駕駛者角度還是其他角度說不定就有死角問題

說不定後方機車因前方的機車正好擋住行人
等到前行到某一階段時才看到行人
此時再煞也都來不及了
機車衝很快啊~

快告他過失傷害

再衝啊!
風向怎麼跟重機撞計程車的完全不一樣?

違規的從汽車變行人就換了位子換了腦袋

果然換成行人的權益,就每個人都是既得利益者
不管騎車還是開車

都要注意前方保持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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