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shifumi wrote:講得好聽只是柿子挑軟的吃而已!很多消費者買車時都不知道,甚至業者在賣車時也拆除鐵桿! 講到這,話說L牌在M7還在裝死中若真的要抓的話,M7幾乎看一台抓一台(除非是客車牌)但M7的廣告都說是百萬以內7人休旅客車牌的等級都是在百萬以上也就是說聽信廣告買的理應是拿到客貨牌被抓包沒裝回橫桿,人家監理站只會說那是車主自己的問題原廠也只會說驗車前請回原廠裝回橫桿+調整第三排位置(第三排往前推)湊出法規一立方公尺載貨區。每驗車一次回廠調一次,只能說這賺很大。p.s:有興趣可以看看客貨車M7裝回橫桿+調整座椅後的M7第三排那種座位還能坐得下去,頭上有橫感+沒膝部空間(等同僅能盤坐),我也是服了當年在媒體上新聞的時候,還在那邊裝可憐說不知道法規會造成消費者那樣的困擾現在大概都被蓋得很徹底(雖然問題就是還在)也不難看出M7為何至今也不敢提甚麼改款要嘛就是學U6沿用舊認證,然後讓大多人想起M7客貨牌的爭議點要嘛就是全面領客車牌,車廠自己多吞下10%的稅金差,但可能嗎??否則那10%的稅金再轉嫁給消費者那當初宣傳的百萬內7人休旅豪語更是破功
ryan00014875 wrote:請問客貨車其牌照稅或燃料稅有較便宜嗎? 休旅車裝四根鐵桿變「客貨車」!省下貨物稅爽到誰? | ETtoday車雲消費中心/綜合報導憑藉舒適與實用性,休旅車近年來攻城掠地,成為多數購車族的優先選擇,不過你是否有注意過,有些休旅車在後座頭枕後方、兩側後窗與後門上,總共裝了四根「不粗不細」的鐵桿,許多人都不清楚實際功能為何,只知道定期檢驗時必須裝上,其實這正是「客貨車」法規下的畸形產物。所謂客貨兩用車,指的是「當後座固定後,仍有一立方公尺載貨空間的汽車」,而這載貨空間的四周,必須要有區隔乘客與貨物的安全措施,在沒有明確規定如何「防護」之下,許多車廠就裝上聊勝於無的橫桿,只求符合法規取得客貨車認證。講到這裡就能明白,為何有些休旅車的後座椅背直挺挺、有些則是後廂地板極度不平整,其實就是為了符合「一立方公尺」的規定;另外還有車款同時推出五人座與七人座版本,但後者卻比前者貴上許多,明明就只是多了一排椅子和兩條安全帶,成本真的有差這麼多?車廠之所以想盡辦法取得客貨車認證,是為了節省15%的貨物稅,這筆稅金只在新車出廠時由車廠繳納,並不影響交車後的牌照稅與燃料稅,對消費者唯一的好處,大概只有能停路邊的「貨車裝卸區」,也因為七人座不可能符合客貨車認證,所以必須繳納完整的貨物稅,這就是價差的由來。近年進口車崛起,許多平民品牌也改採進口模式販售,但這些「進口休旅」卻不曾出現過橫桿,這是因為客貨車認證僅限國產車,進口車並不適用,變相成為獨厚國產車廠的優惠政策,只是進口車挾著價格與配備優勢,仍把國產車打到落花流水,貨物稅優惠也造成政府稅損,讓人不禁要問「到底爽到誰」。這樣的亂象,交通部已經在今年6月出手整頓,未來客貨車將會「從嚴認定」,包括橫桿不得為可拆卸式、椅背不得調整、備胎室空間也不得視為載貨空間,希望能讓「旁門左道」徹底消失,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車廠會不會有新招破解,仍要持續觀察。
trdtinn123 wrote:以上圖片來自fb社群(恕刪) 看處罰條例,其實有爭議可言,拆除橫桿會影響行車安全?文字說明與個人認知所謂『致影響行車安全』,就有很大的認定空間了。第 16 條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