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kman72 wrote:你檢舉錯法規了這種沒有轉完的,我都是用違規臨時停車去檢舉 沒錄到完整左轉就以亂臨停快車道處理,有理有理,好招,我下次也來試試看感謝大大經驗分享來這就是希望得到這種寶貴經驗呀,只是這種經驗好文不多不好找就是了
walkman72 wrote:你檢舉錯法規了這種沒有轉完的,我都是用違規臨時停車去檢舉第 55 條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讚!我自己也算檢舉老手了,沒想到竟然還能在這學到一課!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walkman72 wrote:你檢舉錯法規了這種沒(恕刪) 請問walkman72在台北市中山分局有無以「快車道臨時停車」檢舉成功?前幾天才被中山分局回覆不舉發,打電話詢問中山分局,目前由一位洪警員(小姐)負責回覆電話,其稱沒遇過有人提出以快車道臨時停車舉發的概念,唯其個人覺得應不行,因交岔路口無車道的概念?再次問,交岔路口本身還是不能臨時停車?其稱內部會討論看看…故請問您在台北市中山分局有無以「快車道臨時停車」檢舉成功?有關您檢舉 RCC-76XX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2020032902XX ),其處理情形如下:處理結果: 不舉發:附件影像採證不齊全,不足以顯示違規態樣承辦員警: 中山分局 - 李XX連絡電話: 02-2541-4453【違規檢舉內容】--違規時間:2020/03/23 08:48--違規地點:中山區基湖路(20200323-RCC-76XX中山區基湖路北行堤頂大道二段左轉)--違規事實:違規左右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