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小賢子 wrote:


你自己放棄自己索...(恕刪)



哇...這個社會真的是人吃人。
對別人寬容,結果就是對自己殘忍。

bibliophlist_32 wrote:
哇...這個社會真...(恕刪)

談條件時很多都得顧慮到!

我曾發生車禍,我竟然跟對方說「全權」交給我方保險員處理!
對方後來跟我要代步車,說我方保險員同意的!
我說,法律上並沒有代步車這名詞,
若有,你告贏了我一定賠代步車的費用!

後來我再也不會用「全權」這二字交給誰去談了!
而是只會說「先讓保險公司處理,後續看怎樣再說」
bibliophlist_32 wrote:
哇...這個社會真...(恕刪)

朋友是個很虔誠的基督徒

我也常勸朋友 “人在江湖走狠勁必需有”😅😅😅

a0979 wrote:
朋友開著自小客車與突然迴轉租賃車擦撞
車鑑會報告租賃車為肇事主因 朋友為次因
朋友這方有受傷 頭部挫傷與頸部甩鞭損傷(成大醫院診斷書)
對方無傷
朋友見對方才20初頭 也不想讓她背過失傷害的刑責
加上自己工作忙碌 就想說能省事就別跑法院
後來只要求對方把自己的車修好(原廠估價一萬四千多)
其他的精神撫慰金.工作損失他都沒要求
結果對方還要求我朋友負擔她租賃車三成維修
若二造只是單純車損 負擔三成完全合理
但朋友都受傷了(對方從頭到尾都沒詢問與關心過傷勢)
朋友都讓步不提告刑事的部份
對方竟然還要朋友賠她三成
真的無言

簡單
那就刑事告下去啊
這還要人教嗎?

a0979 wrote:
朋友是個很虔誠的基...(恕刪)


應該是道路在走
保險要有...
對別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a0979 wrote:
朋友開著自小客車與...(恕刪)

有主因和次因代表兩方都有肇事責任
你朋友體諒是你朋友的事情
法律上本來就是分成去賠償,他今天也沒獅子大開口說要維修總額
到覺得這樣不過分正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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