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草茶凍 wrote:
ETC收過路費又不是算你在高速公路上的時間有多久來算
是依你跑了多長的距離來收費的所以為何要降低收費?
你塞車塞了兩小時走了40公里跟一路順順走40公里
或是時速200走40公里收費都一樣阿
你只有走40公里當然收你40公里的費用
又不會因為你塞車多收你錢也不會因為你時速開200少收你錢
照你的邏輯來講若是龜速車可以少收ETC費用.....
拜託別再製造路隊長了好嗎???
那我開到一半去休息區休息或在路肩開雙黃燈瞇一下該怎麼算費用?
您的邏輯對..
ariete wrote:
依照交通學的觀點,塞車 = 車太多=需要減少車流量
你覺得收更少錢會比較少車嗎?就如同之前國五試辦增加收費以降低車流量一樣
但目前連續假日上高速公路,通行費還打折,制定費率的人根本腦子有洞……
連假大塞車的解決方法應該是一上去就收50塊基本費且不能抵通行距離費
這樣50km內的短程用戶就不會上來高速公路擠
您的邏輯也對
bosimeiya wrote:
1.我講的平均時速低於幾公里要調整收費標準是基於因為這是高速公路,所以使用者才需另行額外付費,就像買快速通關票,結果比一般票還慢,是否合理呢?
2.有些人認為只要我不違法,ETC想怎麼拍就拍,不會影響自己。有點像楚門的世界,只要楚門不違法,楚門被拍也應該沒關係嗎?
這是個風向,如果過了,像中國那樣全國都是監視器,每人都來人臉辨識就可能被移植到台灣了。
3.另有部分人覺得超速然後再減速等均速降到合法範圍再通過測速區很不合理,我也知道不合理,所以我舉的例子是忽然碰到交通事故,某些路段忽然接近停止,這種情況應該不難碰到吧...(恕刪)
1.
不曉得樓主年紀
但肯定是個年輕人
高速公路收費以前在收費站時代俗稱"過路費"
顧名思義就是前面的人所說是以里程算的
是你使用這條道路的費用
不是你使用這條道路多少時間的費用
跟你快速不快速通關沒關係
照你邏輯
低平均時速可以減少收費
那大家無論有無塞車就降低平均時速就好
那這樣還有"高速"公路的意義嗎?
你不覺得你的邏輯有矛盾嗎?
2.
事實上就是你不違法
管它怎麼拍
法律的制定就是要遏阻違法不是嗎?
現在市區裡的監視器難道還不夠多嗎?
有差高速公路上那幾個?
利用這些監視器做人臉辯識技術上早就可行了
要用不用而已
3.
當然不合理
因為沒有人會那樣開
不但危險而且反而耗油
碰到路上異常狀況那當然另當別論
政府很無能
但沒有那麼笨
高速公路每個路段都有車流速度的監控
哪個路段塞車或事故都會知道
這不是你需要擔心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