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其他車主並不會被照 因為如果他被照了一定會閃兩下 樓主應該也會發現 但是他們為什麼沒有被照 原因就 人家知道要煞車啊
樓主這幾張罰單還是乖乖去繳吧 雖然有時候時速的訂定是很奇怪 也有限速30的路段 但是 規定就是規定 以後經過有超速路段的話 記得要小心點
其他的某些罰單或許還可以探討一下.......

超速被照(罰單)就不要賅了啦,惡法亦法鼻子摸摸下次小心點.
這文章是要表達什麼,完全看不懂,被拍不就繳錢嗎?什麼無人無車無狗,所以可以騎到100?
你被罰的罰單當然只寄給你,別人被罰你又怎麼知道,自己不知別人也被罰,
就認定為警察執法不公,想法真特別。

超速被抓到,願賭不服輸


既然不服輸的話,想打行政訴訟就趕快去打吧,那是你的權利

只是如果敗訴要再多繳300哦,而且會被法官打臉,呵呵


如果敗訴還是不爽不服輸,還可以提上訴唷

只是如果又敗訴要再多繳750,呵呵
你說的是明水路 xx 國小能明確說是甚麼國小嗎 ? 台北市明水路這一帶的巷弄我上下班也常在走, 但是還真不曉得明水路上有國小, 還是你指的是永安國小 ?

如果是永安國小周邊, 其實這附近巷弄都不大條, 補習班安親班托兒所林立, 而且幾乎兩邊都有停車, 造成視線更差, 你能騎到 60 其實也挺猛的, 都不怕路邊突然有小朋友跑出來嗎 ?

不過我比較好奇的是測速照相是在哪 ? 這附近我完全想不出來哪裡有適合放置測速三腳架的地方. 其實我也有點抖, 因為我天天經過這附近, 我完全不預期這裡會有測速照相, 只是以我的騎/開車經驗, 這附近我都騎/開慢一點, 以免有突然的狀況從路邊跑出來.

迷你馬兒 wrote:
年底接到兩張超速罰...(恕刪)


超速就是超速..該繳還是是要繳...
每次國道三號半夜一台車都沒有的路段,也很想衝130~140的,不過被拍就不好玩了!!
機車錶速那麼不準,
所以你錶速應該有60~70了吧!
被拍只能說剛好而已!
你要告的對象是監理站... 警方只是開單的單位,實際要罰你錢的是監理站.


測速照相在平面道路須於100~300公尺之前設立告示

你真的認為那時候沒設立,那就去地方法院提行政訴訟,到時候法官自然會去調施工單位的紀錄,看是否真如你所說.


另外,測速照相的警語已經統一為一個三角形標誌了,如果還在用文字標示的,適法性就有疑慮,這點在法庭上也是可以提出來.




還有鬼島沒那麼先進,有動態速限調整,40就是40,半夜超過被照一樣認栽吧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只有傻子才會自以為遵守速限,哪天被追撞晚7天回家都不知道


只有傻子才會自以為超速很爽,一付嚣張,哪天撞到晚7天回家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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