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射裡面 wrote:遇到LED後車燈車種的,日後可以利用手機錄影軟體拍攝然後向監理站檢舉擅改燈光、加裝閃爍器監理站受理之後,不是通知車主驗車,就是責付警方開單舉發七月檢舉競賽月又快到了,請各位踴躍檢舉 很好你就用手機錄影軟體拍攝貼張檢舉照片來看看忙著告人也貼張來看看真的是來釣魚的
別射裡面 wrote:笑死人,刑法??我...(恕刪) 笑死人??你就慢慢笑吧!!就算是國家給的權力或是義務也沒有免則,懂嗎!!刑法第169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別射裡面 wrote:符合法規顏色沒有問題只要是被我用手機錄影APP拍,呈現閃爍,我就檢舉如果不服,被檢舉人可以去申訴沒關係 公務員最怕麻煩了經過新聞宣導馬上就會有公文指示該怎麼做你愛浪費自己時間就麻煩多多檢舉無效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