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切換車道啊,我是五楊過來接汐五的,直接走路肩啊,不是從外線切路肩啊
57803167 wrote:
走路肩如果是開放時段...(恕刪)

明顯跨線了

變換車道

未打方向燈

結案

謝謝




tx97e wrote:
Hi, 請教一下...(恕刪)
所以,從五楊接汐五高架要直接走路肩要打方向燈?
要打右邊方向燈嗎?
06160616 wrote:
明顯跨線了
變換車道...(恕刪)

kinmen0823 wrote:
違規事實已經告訴你了...(恕刪)


+1

罰款3000對吧!
+1?
大大也有同樣的情況被開單?沒打右方向燈?如果是,我認了,學到了
感謝
02933 wrote:
+1
罰款3000對...(恕刪)
直接申訴.如該時段可以行駛路肩.就只差沒打方向燈
但這有爭議.先申訴.不行直接請求法院認定
這算超小小事件.你遇到黑白郎君.這也沒辦法
台灣最美是人..已經不存在了
原則上,若真的沒打右方向燈,小弟認了,之前這樣開都沒事,原來,違規了都不知
要打右方向燈

想說從五楊接汐五高架要直接走路肩,應該不用才對啊,原來,我錯了
okbt wrote:
直接申訴.如該時段可...(恕刪)
沒有打方向燈 +1
這樣算是變換車道了 ,您的路線終止不管併入主線或道路肩都需打方向燈
了解,感謝~~~
要打右邊方向燈~~~~~
3000不見了
蔡大少 wrote:
沒有打方向燈 +1
...(恕刪)
說實在話要打方向燈沒幾個人知道..尤其是在交接路段
只不過你比較倒楣.遇到愛檢舉的人.真得是超小違規
申訴是唯一管道..
就像酒駕.警察忘了說出被害人權力.這在法院是會被判無罪不罰
這案例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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