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站方處理,此文已不具討論價值~謝謝


damoto53822080 wrote:
107年4月下旬上...(恕刪)


隨然沒有撞到人,可是這麼貼就算不是老人家還是會被你的車子太貼而嚇到!
我開車習慣如果遇到行人這樣走在路邊~左邊沒車的狀態~基本上我都會往左偏,如果有車就先停一下再慢慢切左偏行駛
我之前有看過別人的行車紀錄器~也是類似你的情況~接近行人時..哪知道行人突然往外偏著走..結果就撞上了!

不過你也算蠻倒楣了~而且也感覺你蠻有誠意解決問題~,祝你賣車6萬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人家都搬出神主牌了

你也只能跑法院,千萬不要亂和解,助長這種歪風.

行人走在快車道上是違規的,就算真的撞到,行人也要負部分責任

再說,單據啥的都沒有,他們是要告啥毀?

jungle911 wrote:
隨然沒有撞到人,可...(恕刪)


我是覺得怪了
既然沒有撞到人
那後續做的那些是要幹嘛(去探望一次就夠了吧)
還賣車賠醫藥費???
這意思不就是說就是我撞的

只是疑問
並非責怪
應該是太接近嚇到跌倒.

只是路這麼寬,為何一定要刷卡!!

Dwing wrote:
應該是太接近嚇到跌...(恕刪)



應該是被家屬抓著不放
調監視器找到車主吧?

如果沒撞到為啥要探望而淌這渾水
我才不會探望,我又沒撞到

後續也不需要讓自己那麼卑微
交給法律處理就好

如果真的沒撞到太多禮反而被覺得心虛

如果沒撞到

如果啦
樓主 2.40 是不是有闖紅燈右轉啊
2.47 黃色車在主幹道還可以行駛 判斷樓主此時紅燈右轉機率很大
再加上2.52 可清楚主幹道還是綠燈
故判斷 2.47紅燈右轉嫌疑太大

如果是 那也只能怪你自己 乖乖的等燈號再右轉 就不會有那老人走太靠車道 而你無法切到中線車道問題

我看你產業道路都開蠻快的 遇到路口近無減速 在地人喔

damoto53822080 wrote:
107年4月下旬上...(恕刪)


當初你就應該直接公事公辦的
就是因為你過度的放軟,對方家屬才會獅子大開口
軟土深鋤呀

我是建議就直接上調停來處理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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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評價,勝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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