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是這兩台要轉彎的在妨礙車流通行對面那台有沒有闖紅燈,沒人知道~沒畫設左轉待轉區的路口,依規定,必須在停止線後方等待左轉機會,不可駛入路口等待. 如果駛入路口等待,燈號變換時你還轉不過去,那你就是闖紅燈了想這種車流量大的路口,又沒有左轉專用號誌,我一律三段式左轉Brian.Y wrote:你自己也闖紅燈了不要龜笑鱉沒尾...(恕刪) +1
QQ哥 wrote:這路口又禁止左轉嗎?若沒有這樣左轉很正常若有警察你停在停止線後他還會示意你開前面一點呢要不你遇到這情況你去檢舉看看會不會成立...(恕刪) 我是橫向車流的話,號誌、車號都有拍到,肯定檢舉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而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常常遇到紅燈照衝的,每次開車要從板橋南雅南路左轉縣民大道上65,原本對向紅燈後,我們這邊還有約10秒是綠燈但闖紅燈的一台接一台有時2~30台一起闖,等它們闖完剩3秒只有前面3台車轉的過去有次騎機車從那回來剛好也是一堆闖,我只好送出了12張罰單看到警局回復開單舉發為我們的國庫感到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