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訊】嚴重超速下修至超過40km/h、古董車管理納入,行政院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酒駕撞死人的比例如此之高卻不重罰,
民進黨執政沒救了,已進化為國民黨2.0版
修不修法都沒差
反正只要沒車沒測速我都150以上
目前的速限,
油門已經踩的很憋很悶了,
再限制下去,
下一台換節能油電車好了,
反正開不快也用不到什麼性能。
酒駕當然不能罰太高阿,不然你要那些政府官員立委議員喝完酒怎麼開車呢?
為人正直不鹹濕,害羞低調不豪小。

夢與理想的實現者 wrote:
目前的速限,油門已...(恕刪)</blockquo

非常認同,台灣某些地方的速限真是低到沒人性........
我覺得就學學德國吧,超過一定車速並發生事故時
超速者必須負擔多事故責任。
至於要不要學德國一樣,保險可以不理賠就隨意了

車禍很少很少只有單方面的錯,而是雙方都有問題,而速度是決定嚴重性的因素之一
抑制飆車
最爛最無能的政策就是增加罰則、罰款了!
偏偏台灣這些立委們也只能想到這些方式
酒駕越罰越重,請問酒駕的人少了嗎?
想抑制飆車歪風
超過40公里算嚴重超速....
聽起來合理
但以台灣警察愛取巧的習性
最喜歡找"陷阱地段"來取締
未來很多陷阱區域
必會成為警方埋伏的熱門地段
最終被罰的
也就是像你我一樣的一般的老百姓
可能是下交流道未及時減速、或是行經限速較低的無車路段、或是道路拓寬後限速未改的路段.....
一堆陷阱讓警方單慢慢開、錢快快賺!
然後....
開超跑的公子哥時速動輒1-2百
時速差20公里對他們來說根本沒有嚇止效果

對了....提醒大家一下
蘇花改開起來雖然很像高速公路但是限速是40公里喔!
開80被拍....已經是嚴重超速!

開超跑高價車年入千萬以上,原廠操控極限高,時速200搞不好跟一般車時速100差不多?超速當繳稅好玩比去酒店便宜,如撞車就當改車花幾百萬順便升級改車,小事。有的不想被罰又想超速,如果有撞車,幾萬就呼天搶地了。
出人命就信教抄經唸書考試寫毛筆字,再去弄個可教化有悔意。
是否酒駕與超速都算蓄意?
能否定蓄意出人命,不需審判,直接由國有財產署於3日內執行完畢?追溯二親等財產?每一命賠一億?
修也吵不修也吵~
司法法條規則是一個龐大又複雜的系統
修一法動全身, 沒速成的

-馬克- wrote:
行政院會於昨日通過...(恕刪)


這是個生雞蛋無 放雞屎有的政腐
擺明了就是要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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