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u_master wrote:
部分縣市道路設有慢車(腳踏車)道,意思是汽車也可以佔用腳踏車道停等紅燈等待右轉就是了?
通常腳踏車道會另外規劃與一般車道隔開,或者是劃設在機慢車道的右側,四輪以上汽車行駛於你說的腳踏車道只能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遇紅燈暫停自然也是臨時停車的一種,但是綠燈了到路口一定要右轉,如繼續直行通過路口就是占用行駛。
mcu_master wrote:
部分圓環外側的機慢車優先道上方的紅綠燈標示機慢車號誌專用,請問汽車駛入該車道遇到紅燈,是應該停止或右轉呢?
我想是另外設個號誌時相給機慢車使用,跟多數快速公路或高速公路下匝道後的號誌時相設計類似,可以的話還是給個實際現場圖比較好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