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車撞前車
後車就好好賠錢就好啦
前車若沒違規 後車幾乎吃全責
snake12315 wrote:
我雖然也是鍵盤法官,...(恕刪)
a814133 wrote: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之規定,適用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行駛情
形;至如汽車係於同一車道行駛,則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係應
遵守同規則第 94條第 1項之規定。.(恕刪)


感謝諸位大大的回覆,

該路口無禁止左轉、無機車需兩段式左轉之指標、無機車待轉區、雙向單線道。

目前就先等5天後交通大隊的判決出來。

Mr. Jumpy wrote:
「粉色區塊」是A車減速+打左轉方向燈的時間。



我不知這段是多長?法令規定?



我開車/騎車的防禦駕駛的觀念是〔也這麽教我家人〕:

如果是熟路,至少在50m前〔或過了上一個路口〕,打左轉燈、shoulder check、減速靠中線。

如不熟路,錯了就錯了,過了再找機會調頭。


而且我全時開大燈/尾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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