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0222 wrote:
你還真的照字面換個方向想?

你認真了?
重點不是給左轉右轉前後轉車看,而是畫這線根本就是參考用而已,8樓都已經有說明了還附圖示。
這算是輔助線,所以跨線不會罰。
不要說跨越輔助線,就算在這個路口轉彎時從外切內或是從內切外,沒打方向燈同樣不會罰,因為沒有劃車道線就不算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也沒關係。
chuanchao wrote:
轉彎導引線我曾去函北...(恕刪)

您這相片的導引線看起來是右側左轉過來的導引線,不是健康路這向的
台灣很多線都是參考用的阿

尤其是雙黃線 雙白線

根本沒什麼用...

不是喔
警察說線畫的有問題
所以不按標線走不舉發
但是交通管制工程處卻說標線沒問題不懂警察為何這麼說
兩個單位互踢皮球
看下圖的黑線就知道這標線是畫好玩的



unicorn-07 wrote:
您這相片的導引線看起來是右側左轉過來的導引線,不是健康路這向的

dukyfan76
有沒有可能那條虛線其實是橫向車的左轉輔助線?

chuanchao wrote:
不是喔警察說線畫的...(恕刪)

請問你上次的情形是怎樣?
看圖不是很懂

吳水偉 wrote:
台灣很多線都是參考...(恕刪)


雙黃線這種的違規是有明確罰則的!
請問轉彎時跨越轉彎導引線有無違規?可適用那條?沒違規..沒那條適用:原因是什麼我親自問過警察那是輔助用的並非交通標線..
就是在左轉車道右轉不舉發
警察說線劃的有問題
如果直行車怎麼走都違法
意思是這路口是自由走
然後我拿這問題去問交通管制工程處
交通管制工程處說這個路口沒有直行車問題
至於左轉車道會有右轉導引線是因為可以跨越所以沒問題
不知警察為何如此認定直行車違法的問題
反正民眾反映問題他們也只是複製貼上
說查核無誤就完成了


unicorn-07 wrote:
請問你上次的情形是怎樣?
看圖不是很懂

chuanchao wrote:
就是在左轉車道右轉...(恕刪)


你這件的重點根本和導引線沒關係
而且你這案例應該要舉發的
關鍵是路口前的箭頭和雙白線
內車道是左轉專用道,只能左轉
右轉當然屬違規情形
適用以下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轉彎或變換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相同案例我自己也檢舉成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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