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wang wrote:是啊,影片看起來是這樣,但鏡頭與駕駛眼睛位置確實不一樣,所以這種發生車禍的話,應該影片也不會交出去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我方轉變開始鬆剎車踏油門時,對方根本還沒踏入斑馬線,甚至離斑馬線還有一段距離,對方的位置印象沒錯的話,那時應該也是被A柱遮到,第一次知道原來這種電動車的速度這麼快。幸好此次過年前,我一直提醒自己及家人,過年要到了萬事要更小心,也祝各位01的大大,行車平安。 個人習慣,只要對向還有車,一定會讓他先過,不會跟他搶誰知對方會不會要到路口時,油門一敗直行車 VS 轉彎車說真的 不差那幾秒!!
我的看法比較不一樣..先不論這機車 關於騎在人行道上 未載安全帽 打什麼燈直行還左轉她從道路邊線外進入車道 應歸類於起駛的車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5 條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樓主是轉彎車 按上條歸類於行進中車輛 路權絕對大於這台機車照法條看我覺得出事 機車責任較大但我非法官 只是個人見解 我也不想實驗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