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0106 wrote:這三輛車有可能檢舉不成功,因為無法確定行駛路肩不是下匝道而是超車。 如果是國一內湖到圓山段,這幾台都不會成功,平常檢舉都不會過,更何況是連假竹北這段會不會過我也不知道,不過成功率應該高一點
innolux wrote:開放路肩的路段是供...(恕刪) 高速高路開放路肩視路段有區分下類幾種開放路肩類型:類型1-供直行及往出口小車行駛:行駛路肩車輛得變換至主線車道,惟開 放路肩終點上游 500m 範圍內限往出口車流行駛,非往出口小車應於「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牌面前變換至主線車道。類型2-僅限往出口小車行駛:若開放路肩距離較短或出口車流回堵嚴重,僅限往出口小車行駛。類型3-開放路肩終點未銜接出口減速車道:開放路肩銜接輔助車道、一般車道或地方道路(如國道端點){類型1可變換製主線車道,而類型2須駛往出口不能再駛往主線車道}詳細開放類型路段到高公局查詢,國道實施開放路肩措施路段及時段。以免誤駛收到罰單!
過客wei wrote:高速高路開放路肩視...(恕刪) 國一南下竹北那段是類型2須駛往出口不能再駛往主線車道竹北那一段走路肩再開入主線道檢舉會成功我每週假日都檢舉超過5件成功舉發我車子有裝前後行車記錄器會把車子從路肩開回主線道完整畫面影片證據我一定會收錄完整違規行為再檢舉一舉斃命國道高速公路低消是3000元
廖建興 wrote:有能耐的人拿的到檢舉人的資料 有能耐的人不會在乎這3000元應該也沒有警員會為了這3000元的罰單私下去把資料調出來,被抓到不是記個過可以了事的你說檢舉黑心工廠或排放龐大利益會被挖出來我還信